本网讯(通讯员 唐慧敏)"对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不再只由审计人员唱'独角',群众也有话语权了"。这是近日我市审计局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探索出的一个新方法,即把"民主测评"引入审计评价之中,让群众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打分",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更加客观、公正。
"民主测评法",即由该局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的方式,对被审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时机一般选择在向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意图、审计对象个人履行经济责任述职之后进行。测评范围由审计组确定,由被审计单位负责召集,参加测评人员采用无记名填票的方式进行。测评项目主要包括"任期廉洁自律情况、任期履行财经纪律情况和任期综合评价情况"。其中"任期廉洁自律"评价项目包含"有无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8项评价内容,"任期履行财经纪律"评价项目包含"有无在重大经济决策上失误"等9项评价内容,评价意见按"有、无、不了解"三种判断和"好、一般、差、不了解"四种等次进行选择。测评后,由该局两人以上人员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纳入到审计评价之中。(编辑 尚坤 编审 李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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