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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容错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敢为

发布时间:2021-10-20 来源:
    

“真心感谢组织对我容错免责,组织的关爱,我铭记于心,今后工作中一定严格依规依纪办事。”近日,我市某直属单位负责人接受批评教育后诚恳地说。

前不久,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通报了5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在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这也是市纪委监委开展容错纠错实践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容错纠错、公开澄清正名等手段,为实干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容错纠错最怕只有原则,而无法实际操作。为此,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老河口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明确干部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服务企业等工作中9类适用容错和4类不予容错情形;明确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根据边界范围细化程序大胆容错。

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容错是关键,纠错是根本。我市建立防错纠错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加强日常监督,对部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对个人要及时谈心谈话,及时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同时,采取巡察反馈整改、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部门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目前,已在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反馈整改等工作中用好督办卡、提醒卡、整改通知书等,督促21家单位制定完善工作制度32项,堵塞风险漏洞。对于容错纠错范围内的干部,还建立了跟踪回访机制,开展激励谈话,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坚定干事创业信心。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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