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廉政监督员全程监督,你们给的青苗赔偿款我就放心了!”近日,竹林桥镇陈家营村农民陈传明的手机上收到一笔550元的青苗赔偿款,面对廉政监督员魏来的电话回访时,陈传明连声称赞。

一个月前,竹林桥供电所在新建10千伏温林联线陈家营支线时,需要清理陈传明门前的一片菜地,根据青苗赔偿标准,需要支付550元的赔偿金。经过村干部、供电所网格员、廉政监督员和财务人员现场协调,陈传明对青苗赔偿金额表示无异议。这也是市供电公司确保线路架设青苗赔偿落实到农户,由纪委参与采取多项措施进行风险防控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市供电公司以基层供电所“360°监督体系”建设和全维度规范完善基层供电所管理为契机,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青苗赔偿标准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青苗赔偿外部协调工作流程,规范赔付资料,统一赔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为了在青苗赔偿环节中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还拍摄了由基层员工自编、自导、自演的廉政微视频《清风有约直通车之青苗赔偿篇》,分析廉洁风险、明确防控措施,用鲜活的视频教材教育身边人。组织10个供电所的兼职廉政监督员对台区网格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赔付流程。2021年以来,该公司未发现青苗赔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公司9个供电所实现“零投诉”和“零违纪”。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还将联合公司纪委不定方式、不定时间进行抽查监督,对风险防控不力、督察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将采取约谈、通报、处罚等措施,做到奖惩分明,积极创建“清廉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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