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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小切口” 做好警示教育“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2-01-11 来源:
    

“我们要以案为鉴,将处分宣布的‘一张纸’变成一堂生动的正风肃纪、警钟长鸣的教育课,大家务必要正确看待处分决定宣布工作......”近日,市纪委监委在市供销社召开处分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对该单位原主要领导马某党纪政务处分进行集中宣布、公开通报。

“听到曾经朝夕相处的同事受到处分,内心很受触动,我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纪律和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会后,一名供销社干部表态道。

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治本作用,不让“看戏人”变成“案中人”,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工作办法》,把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效结合,把处分决定作为警示教育的“教科书”,因案施教、以案为鉴,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坚持靶向思维,将“读处分决定、讲违纪事实、明处理依据、查问题根源、提整改建议”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结合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工作岗位特点,开展以案“五说”,通报违纪违法事实、剖析案件发案原因、讲明违纪违法成本、研判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排查单位廉政风险,提出整改意见,避免让警示教育“走过场”“成摆设”。

同时,要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所在系统各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围绕案件谈认识、谈体会、谈整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趁热打铁”以案促教。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宣布处分警示教育活动270余场,2万余人接受处分警示教育。

“同步开展处分决定宣布和警示教育,既传导了不敢腐的震慑,激发了不想腐的内心自觉,同时还推动了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从宣布处分决定这个‘小切口’做好警示教育‘大文章’,实现警示教育‘放大效应’。”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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