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酒驾就已经让我愧疚万分,现在还要连累领导被追究责任,我真对不起重视我关心我的组织和领导!”近日,老河口市纪委监委查办了一起酒驾违纪违法案件,相关党员及其分管领导被给予相应处理。分管领导没有酒驾,为何也要被追责?
原来,由于分管领导在落实“一岗双责”上,未能尽到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责任,导致其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连续多次出现酒驾行为而被约谈。
这也是该市纪委监委向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亮剑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老河口市纪委监委把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聚焦酒驾案件查处、问题回溯、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查处整改、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同时,对所在单位存在的教育管理缺失、监督不力导致酒驾醉驾屡禁不绝问题,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倒逼各单位班子成员切实扛起“一岗双责”。
2月底,老河口市纪委监委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到案发单位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观看酒驾案件警示教育片、通报酒驾典型案例、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坚决抵制酒后驾车行为。
此外,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一旦出现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相关部门可通过数字平台,将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确保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严从快处置。
截至目前,老河口纪委监委已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10余件,对“一把手”开展约谈5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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