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该市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反映该市某国有林场场长王某在项目建设中,拆分工程规避招标。经调查,该干部虽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但主观上是为了加快土地绿化进度,且项目完工后经评审符合质量要求,未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鉴于此情况,该市纪委监委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从轻处理。
近年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化,注重多措并举、系统施治,通过严把案件质量、精准审慎问责、积极容错纠错、开展暖心回访等方式,不断厚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沃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分工协作、集体把关的问责会商机制,定期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由主要领导主持,案管室会同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纪检监察室等单位集体研判会商,对线索核查情况、责任划分、定性处理等重要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分析、综合考量。针对问责不到位、不规范、不精准等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围绕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该市纪委监委深入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从工作机制、操作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出台《党员干部容错纠错适用情形清单》《重大工作失误通报办法》,明确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落地、民生服务、应急处置等5个方面22种可容错纠错情形,对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受影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予以澄清正名,该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公安、司法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制定出台《关于联合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全面启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对投机钻营、恶意举报等诬告陷害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对所有检举控告查否件全面摸排起底,加强信访举报源头研判,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实举报,充分征求党员干部个人意愿,合理采取书面、会议、通报等方式澄清正名,切实为先行先试、勇于担当和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保驾护航。
据了解,今年以来,老河口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3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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