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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23 来源:
    

1.老河口市群众艺术馆原负责人刘蕾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刘蕾以加班伙食补助、电话费补助等名义,违规向其本人在内的多名职工发放津补贴和福利。2021年7月,刘蕾受到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被追缴。

2.老河口市水利局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堤防处)违规租车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经负责人赵军同意,堤防处长期违规租用本单位河道执法科科长刘迎春等3人私家车,用于日常工作。同时,刘迎春还存在以他人名义与单位签订虚假租车合同,并收取报酬等问题,对此刘迎春应负直接责任,赵军应负领导责任。2021年8月,赵军、刘迎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3.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蒋亚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蒋亚平违规收受某诉讼案件当事人礼品;2019年,蒋亚平赴外地出差办案过程中,违规接受某诉讼代理人吃请。2021年7月,蒋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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