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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8-08 来源:
1.老河口市第一房地产管理所原负责人吴红军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6月至2020年4月,吴红军在担任市第一房地产管理所负责人期间,履职不力,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流失。2021年3月,吴红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免去市第一房地产管理所负责人职务。
2.老河口市袁冲乡吴家咀村无职党员常守随弄虚作假、相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2009年11月,常守随冒用已故人员身份户籍信息,到袁冲派出所为其妻王某办理身份证和户籍关系。袁冲派出所协警陈红未认真比对人像和户籍底卡,即为王某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后该身份证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中被注销。2014年8月,常守随再次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到袁冲派出所恢复被注销的王某身份信息,陈红同样未严格审核,受理并恢复了王某户籍手续,导致王某冒用他人名义违规享受国家医保、社保和精准扶贫相关政策。2021年5月,常守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老河口市张集镇大房营村原党支部委员、会计袁明全村集体“三资”统计上报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4月到2019年2月,袁明全负责统计大房营村集体“三资”过程中,仅统计上报村集体已发包资源,而未将包含陈某明私自占用的该村2处堰塘在内的未发包资源如实统计上报,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袁明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老河口市袁冲乡城建服务中心原负责人蔡伟等人在违法占地建房监管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0年12月,袁冲村原党支部书记张丰明长子张某杰在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用袁冲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屋对外出售获利,张丰明对此采取默许放任态度,不予制止且不向乡城建办和国土部门报告。2008年,张丰明次子张某琦在征得张丰明同意后,未办理任何手续,租用该村村民土地,擅自建设预制厂。时任袁冲乡城建办原负责人蔡伟、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韩胜利在上述违法建房中不作为,失职失责,导致违法建房行为发生。2022年3月,蔡伟、韩胜利、张丰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廖德军办理“12345”工单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21年9月,廖德军在负责处理市大数据中心交办群众反映“市化工东路群运公厕洗衣乱倒污水致人受伤”问题工单过程中,推诿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直接将工单退回。在市政府专题督办会后,未如实汇报现场情况,没有真正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环卫处纸上整改、口头整改的问题应负直接责任。2022年5月,廖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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