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董子川 通讯员付骥)根据襄阳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1月26日至28日,11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对57个重点村(社区)提级巡察情况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副市长张学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程博,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分管领导等分别出席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57个村(社区)主要存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有差距;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措施乏力,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不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用情用力不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要存在体制机制不理顺、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集体资源经营管理粗放、集体资产监管不善等问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主要存在资金使用监管不严、项目廉政风险较大、投资效益低下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部署要求,清醒认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的鲜明态度,勇于正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工作、健全体制、促进发展的有利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反馈强调,责任要到底到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相关乡镇(街道)、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要分别履行巡察整改统筹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合力解决“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和制约村(社区)发展的重难点问题。措施要科学有效,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复杂问题集中攻坚,敏感问题稳妥处理,深层次问题建章立制,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以务实的整改举措,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成果要持续深化,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与增进民生福祉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城乡群众收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市“三农”工作提质增效。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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