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老河口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5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认领责任,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抓实。
(一)强化学习领会,提升思想觉悟。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促进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检验工作成效、发现存在问题的契机。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市司法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照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同时,对照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都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三)完善工作举措,确保整改实效。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整改时限,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二是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的重大问题,做到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过问。三是建章立制。市司法局党组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到位,不等不靠不拖拉,同时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认真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要求,确保应学尽学。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学习内容深入开展研讨交流。
2.关于“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力度,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二是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日常监督。三是制定《老河口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实施方案》,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
3.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政策与操作流程。按照“综合查一次”的原则,制定《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力促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二是运行内部复核机制,实现公证书“零差错”。三是党组专题研究公证减证便民措施,扎实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服务。设立“公证+不动产登记”联办窗口,开通“远程视频公证”平台,推动婚姻、户籍等政务数据线上核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同时,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站,张贴公证员个人电话及微信,提供“零距离”咨询。
4.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更改建设方案,盘活闲置资产。二是根据公务员招录计划,新录用5名公务员补充至基层司法所,保证司法所“2+N”人员配置要求。
5.关于“执法监督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2025年老河口市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评查专班,对已办结的涉企执法案卷和涉殡葬领域案卷开展全覆盖评查。三是根据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向被评查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规范执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6.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举办的“行政审判讲堂”,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规范信访导入复议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三是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由司法部召开的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视频培训会,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7.关于“普法宣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加强与乡镇的协同联动,联合组织开展高质量普法活动。二是除印制普法书刊、折页外,还制作了挂历、纸巾、团扇、手提袋等多种普法宣传品,提升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文化的力量。三是制定《老河口市司法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训计划》,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同时积极邀请律师、基层调解员等开展案例剖析和调解演练,推动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
8.关于“履行社区矫正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协调?多部门开展社矫对象帮扶救助,?创新社矫对象公益劳动形式。二是加大社矫对象信息化核查力度,不定时进行抽查检查。三是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以案促改”教育培训和针对性的档案规范化管理培训。四是明确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启动时限,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9.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并运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开展。二是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招聘活动,提供应聘就业平台,宣传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培训信息等。三是制定《全市“两类人员”管理暨化解矛盾风险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落实有关社会救助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帮教工作。
(二)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
10.关于“违规发放伙食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政策法规,规范津补贴发放。二是违规领取的伙食补助已清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改完善《老河口市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并自觉遵守和执行。
12.关于“学风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公文写作能力培训,提升公文写作水平。二是明确各股室材料由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抄袭复制之风。三是规范印章管理,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责任分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3.关于“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岗位轮换和贯彻落实“干部素质提升年”要求,开展“股室长和年轻干部业务微讲堂”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二是规范外包服务管理,印发老河口市司法局宣传片制作费预算支出标准,合理合规进行制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4.关于“工作重‘形’不重‘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传达学习全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会议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加强对制度、规定的制定和监管,确保其合理、准确、严谨,大项经费开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5.关于“纪律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及时向当事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二是强化律师执业监督管理,举办相关培训,强化制度约束。三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办理请销假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16.关于“费用报销无明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报销手续,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补附相关附件依据。二是完善宣传品物资领用登记,新增《印刷品服务费预算支出标准》,对涉及采购的印刷品进行库存盘底,完善盘底领用明细表,建立库存台账。
17.关于“费用报销无原始凭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增强规范责任意识。二是完善费用报销制度,规范报销流程,确保原始凭据及时收集审核。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8.关于“审核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审核审批的流程和标准,明确各类费用报销的具体要求、审批的环节和所需的凭证资料等。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包括接待标准、请示报告及报销制度,确保接待行为合规,审批流程严谨,报销凭证齐全。
19.关于“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使资金使用有章可循。二是对每个项目资金需求进行详细测算,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完善大额资金审批单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确保专项资金用途。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
20.关于“党组政治引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的结合点,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创新党建统领业务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2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对照、认真检视、深刻剖析并按要求汇报个人重大事项,高质量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22.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心谈话材料。召开党员大会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按程序规范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2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机关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党员评定等次。机关党支部各党小组按要求召开党小组会议。班子成员以“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引领、锤炼新时代司法行政过硬作风”“锤炼过硬作风,锻炼司法担当”为题讲专题党课。
24.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如实反映会议全过程,完善签到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核算党员党费并及时收缴,落实党支部年度履职承诺事项,积极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25.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扛的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会前严格按要求认真准备述职述廉报告。
26.关于“‘一岗双责’压的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分工,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学习,提升执业中防范风险能力。
27.关于“警示教育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无处遁形》《贪塌》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开展“一案一教育”,推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
2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简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规范会议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强化执纪监督,严明各项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老河口市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二)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市司法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减、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作风、敢作为、勇担当,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状态,履行好统筹全面依法治市职能,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收官,科学谋划新一轮法治建设规划,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制度改革等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法治督察、立法、普法、合法性审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与应诉、公共法律服务、仲裁、公证、法律援助等各项任务,提升法治老河口建设水平,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0)8223772;邮政信箱:老河口市王家井小区4号(邮编:441800);电子邮箱:414723077@qq.com。
中共老河口市司法局党组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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