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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河口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28 来源:
    

全面履职  奋发有为

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老河口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8日)

黄 光 强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老河口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在上级纪委和我市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政治担当,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政治生态建设继续向好。

——自觉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致力解决党的建设中“弱缺不”等问题,调适切入点、找准突破口,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1起,党政纪处分3人,对1家单位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作出廉政审查意见3577人次。严格执行襄阳市委、纪委文件要求,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牵头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现并整改问题318个,问责处理23人,追缴退赔资金47.02万元。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清缴“下洞费”19.20万元,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383万元,问责处理3人。

——精准助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34 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21人。高度关注政府收储、土地出让、财政资金出借等资金密集流动区域,对1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持续关注污染防治,开展生态领域监督检查 ,问责5起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查处的黑恶案件进行“大清仓、大起底”,核查案件200余件。全年共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107件,开除党籍7人,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查办上级指定管辖涉黑涉恶“保护伞”案3件13人。

——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为主两报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理顺内设机构职能,划清职责边界,确保有分工、有协同、“一盘棋”。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原“4+10”模式得以整合优化,8家派出纪检监察组机构改革任务按时完成并发挥作用。探索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有效履职方式,探头、前哨作用得以较好发挥。

——持续加力纠治“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22人。扎实开展三年整治行动,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37起,问责4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26人。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初核问题线索448件,立案229件,党纪政务处分198人。有效运用“四种形态”,采取第一、二种形态处理371人次,占总数的88%,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涉及单位58家,通报相关问题12条,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深入开展“一案一教育”,廉政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深入推进政治巡察。自首轮巡察启动以来,已开展8轮常规巡察、一轮专项巡察,涵盖80余个乡镇和市直部门党组织,发现面上问题2817条。移送问题线索256件,清退追缴资金3000余万元。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1008项,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巡察监督质效显著提升,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从严锤炼“铁军”。以政治建设为重点,从严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执行“十五不准”、“十一不得”行为规范,全领域、全链条扎密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注重干部专业素质培养,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持续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事事讲规范、处处重程序”的机关文化建设不断得以涵养和深化。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淡漠,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不实。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识不够,主体责任弱化、虚化、泛化,管党治党责任缺失。二是“四风”问题更趋隐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尚未禁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是顽疾,一些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够,实干精神不强,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极少数干部在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重点领域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和监察信息员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屡有发生。五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政治监督聚焦还不够准,日常监督效果还不明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措施、方法还不够系统,纪法衔接、法法贯通还不够流畅,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等等,均需我们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因为长达两个多月的疫情影响,繁重的任务与有效时间压缩的矛盾叠加,不降标准,不调尺度,不折不扣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我们面临巨大压力。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主基调,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两个维护”

强化思想武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在教育活动中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担当。协助并督促党委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政治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学习走过场、走形式。

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两个维护”,立足“四个加强”,从“五看”切入(从学习看政治态度、从决策看政治立场、从落实看政治担当、从现象看政治本质、从解决具体问题看政治能力),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有效举措,并贯穿于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全过程。紧跟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打折扣、搞变通,调门高、落实少等突出问题,净化政治风气,培优、培厚干事创业土壤。

推进疫情防控制度落实。疫情防控是“试剂”,既检验干部的作风和情怀,更考校我们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治纪律、战场纪律。既要精准稳慎,又要“战时从严从快”,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管理、最严监督、最严问责,保障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全面落地。对企业复工复产、群众外出务工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相关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助力经济恢复、民生改善。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松劲等错误思想,严防“次生灾害”,不获全胜不收兵 。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继续把好廉政回复关。坚决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宽严相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勇于负责者负责。认真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为实干者鼓劲,对诬告者亮剑。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对知错知悔、工作出色的干部,支持提拔、重用,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维护群众利益

强化“三大攻坚战”监督执纪。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大数据比对监督检查,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一脱贫就脱手,一脱手就返贫”,严查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特别关注因疫致贫、因疫返贫困难群众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从严查处,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巩固发展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全时段监督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继续探索政府债务和国有公司经营风险监督的具体化、制度化途径,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事件发生。

严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切实把破“网”打“伞”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黄赌毒”以及涉腐涉“伞”涉“网”等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推动打“伞” 破“网”由面上打击向深度打透转变、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加强村(居)“两委”班子监督,严防“村霸”、宗族把头等黑恶势力违法插手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

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搬走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开展联合行动,大力整治食品安全、教育、卫生、住房、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督促同级党委、政府推进基层站所和村“两委”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让权力运行始终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三、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松劲、不罢手。一个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个问题严查严纠,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对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利用地方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搞利益输送等问题,早打长打,露头就打。注重源头治理,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堵塞漏洞、补齐短板、长抓长严。

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力度。继续协助市委开展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会同“两办”巩固精文减会、过度留痕等治理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为基层再减负。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集中整治信访举报处置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提升反腐质效

始终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基本方略,系统集成,协同推进,放大叠加效应,让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真正起到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

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紧盯“三类人”,把党的十八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对象作为重中之重,从严从重查处,终身追责。进一步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出借以及国有企业、医疗、教育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督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形成持久震慑。

强化量化分析。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既坚定不移地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又注重寻求育苗补种、修复重建的有效途径。要对已结案件、信访线索、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细致归类,开展量化分析,细查发案原因,细究成案土壤,摸索共性规律,找出问题漏洞,加强制度跟进,及时向有关党组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真正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方,长治长效。

构建大宣教格局。协助、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既督党政机关,又督企事业单位;既抓城市覆盖,也抓入村到户;既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作用,又要引导部门和广大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全面覆盖“进”,多种方式“建”,讲好老河口故事,传好廉洁之音,真正构建起党委抓总、部门协同、城乡联动、到边到底的大宣教格局。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五说”,通过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实现促警、促学、促改、促管、促建。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知镜鉴,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强化正确执纪执法理念。以“精准监督执纪执法问责质量效益年”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案件质量责任制度,做到“四个坚持”,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文明案,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实事求是,一切靠事实说话、靠证据说话,不先入为主,不人为拔高,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持依规依纪依法,通过全程录音录像、案件质量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防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发生;坚持程序、实体并重,严格标准不放松,坚守程序不变通,杜绝工作随意性;坚持文明办案,既铁面无私,又和风细雨;既法理无情,又以人为本,切实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继续巩固整治成果,根治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问题,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维护纪法尊严。

五、继续深化改革

优化内部运行机制。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各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出机构“三为主一报告”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实施乡镇纪委、机关部室、派出机构之间工作衔接、协作配合、资源共享机制,有序推进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依规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认真落实省纪委即将出台的“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规范性实施办法以及襄阳市纪委相关文件要求,保持创新劲头,总结既有经验,做好巩固、深化、提高文章,求解监督难题,破解监督“瓶颈”。

完善派出监督。重点在强化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市直单位党组织务必保证坚守主体责任不落空,必须有班子成员分管、具体科室和人员承办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列席联系部门党委(党组)会,保障重要文件阅文权限,保证政策明、家底清、方向明、监督实。

优化巡察监督。落实省委《关于推进全省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协助市委完成省委巡视交办的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始终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健全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财政、司法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机制,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和监督成果,调动整合各方力量,提升监督实效。落实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完善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在巡前信息收集、全面掌握,巡中信息处理、深入了解,巡后沟通反馈、督促整改等方面的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四个全覆盖”有机统一的监督格局。巩固拓展“交叉巡察”“延伸巡察”经验,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精准度。综合运用常规巡、专项巡、机动巡、延伸巡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完成村(社区)巡察全覆盖,打通“最后一公里”,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凝聚监督合力。认真落实襄阳市纪委《关于推进“四项监督”协调联动的意见》,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衔接协作,加强与财政、审计、扶贫、发改、民政等部门联系沟通,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总结、提升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相关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六、搞好自身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对照“六个过硬”要求,平心静气,稳打稳扎,进一步打造有立场、有担当、有灵魂、有精神、有个性、有血性的铁军队伍,引导并监督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守本分,不乱为;尽职责,不妄为,不为浮议所动,不为人情所惑,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绝对忠诚、始终忠诚形象。搞好市纪委常委会建设,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全局观念、统筹意识,继续完善周碰头、月例会等调度制度,小事立即办、大事集体办、难事共同办,保证各项工作在目标达成上长短结合,在时间安排上轻重有序,在精力投入上张弛有度。搭建交流平台,深化全员培训,培养“全科能手”。在兼顾满编满员等刚性要求的同时,继续坚持宁缺勿滥、“高门槛”准入,弥补队伍短板,优化队伍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全面查找制度漏洞、管理盲区、监督弱项,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和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登记备案制度,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查小放大、查轻丢重、以案谋私的,一律零容忍清理门户。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让我们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全市“一城两心”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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