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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请正确选购、使用电动自行车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
    

 

因操作方便、价格便宜,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消费者喜爱。然而随着电动自车用户的不断增多,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断逐年上升,今年元至10月受理此类申投诉案件已达13件。电动自行车质量和服务问题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许多烦恼,甚至存在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隐患。为此,市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电动自行车。

一、正确选购:公安机关公布的允许上牌目录上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才有保证;要到信誉好、经营时间长,能遵守国家“三包”规定的企业选购;要到有固定售后服务部的经销企业选购电动自行车;要选购标准实用型的电动自行车,不宜购置超长、超重、超宽、超速的轻摩化豪华型电动自行车。

二、正确使用:充电方法要注意。一般情况下,要在即将没电时提前充电,而不是在电还有很多或电量完全耗尽时才充电;尽量避免急刹车。频繁地急刹车会影响到刹车及整车的使用寿命;上坡、逆风和重载行驶时,务必用脚踏助力,以避免对电池的伤害,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老河口市消费者委员会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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