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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各类保护对象预备资源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5 来源: 老河口市融媒体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为摸清各类保护对象资源底数,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老河口市中心城区以内(详见附件:中心城区控制线规划图)、符合以下五类情况的:

(一)1911 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商埠、码头等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 年至 1949 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发展历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老商埠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 年至 1978 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园、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及周边区域,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反映民族文化融合发展且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一并纳入调查范围。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征集到的线索真实有效,能够为后续的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请您在提供线索时,请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1.具体位置(如XX街道XX路段、XX社区周边等);

2.历史背景、形成年代及主要特色(如历史事件发生地、传统产业聚集区、独特建筑风格等);

3.现存历史遗存情况(如古建筑、古树名木、老店铺、工业设施等);

4.相关历史文献、照片、口述资料等佐证材料;

5.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四、参与方式

1.邮箱提交:将线索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老城区老街区线索+线索名称。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10-8225960,邮箱164255114@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

(二)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专项调查工作。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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