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国第八届‘万步有约’健走大赛”活动期间的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3年5月6日6时起,至2023年5月6日12时止,未经批准,禁止在沿江大道秋丰路口至梨花湖旅游公路杨家堤交汇口路段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小型以下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
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公安机关将对相关管控区域进行巡查,对临时管控期间违规飞行物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老河口市公安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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