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蔚然)近日,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交警在路面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5月18日上午10时许,环一路中队民辅警在辖区巡逻时,迎面驶来一辆黑色小轿车,车辆行驶缓慢,外观十分破旧。民警通过车辆号牌查询,该车已达报废标准,是一辆报废车。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开展盘查,发现驾驶员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车辆。
据刘某某交待,这辆车的车主与其存在债务纠纷,车主将车抵给自己,但是并未提供任何手续。刘某某看车辆能够启动行驶,便打算开车去办事,刚在加油站加了一箱油,便被交警拦下了。
民警依法对刘某某予以处罚,将报废机动车进行扣留并依法处置,同时对他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讲明无证驾驶车辆和驾驶已达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的危害,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通过教育,刘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接受处罚,今后一定守法出行。
中共老河口市委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主办 老河口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荆楚网提供技术支持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19022823号-2 鄂公网安备 4206820200003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鄂网备案证编号420405
版权为老河口网 www.laohekou.com.cn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老河口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10-8241616 邮箱:lhktv000@163.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710-8241616 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