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法院信用修复为诚信市场主体“背书”!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为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老河口法院积极探索涉企执行案件办理的新方法、新途径,对于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市场主体,依法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
某日,张军(化名)在李玉(化名)超市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并致伤残。张军后诉至老河口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张军与李玉之间劳务关系成立,法院依法判决由李玉分担张军全部损失的 15%,即13万余元。但李玉迟迟未履行,张军遂向老河口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吴玉国立即展开查控。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玉身患乳腺癌,如今既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又要支付这笔不小的赔偿款。为此,执行干警跟进了解李玉的困境和难处,设身处地对其及家属进行劝说、晓以利害,讲明若不履行法律义务,财产被强制执行后,会出现既耽误治疗又影响经营等诸多不利后果。


终于,在执行干警最后一次劝说中,李玉丈夫当即表示愿意立即主动履行。6 月 15日,被执行人按照预定时间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老河口法院随即向被执行人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