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海群)今年以来,我市创新开展“证缴分离”改革,将受让方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与出让方缴纳税费分离,将查处开发商涉税涉费违法违规问题与群众办证分开,有效解决了群众办证难,化解了系列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加强与税务、法院、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动,扩大不动产登记联动办理范围,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问题。与税务部门联合印发了《老河口市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和“证缴分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不动产交易“证缴分离”政策,破解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因税费欠缴带来的“办证难”。
“证缴分离”是指承受方(买方)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与转让方(卖方)缴纳转让环节税(费)分离,购房者可凭相关资料,自行缴纳应缴税费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卖方的应缴税(费)由税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后续追缴,不再与能否办证进行挂钩。交易双方的纳税义务解绑,交易双方各缴其税、各享其权,打通办证“堵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守便民为民原则,将“证缴分离”作为为民办实事的突破点,以责任担当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守协同推进原则,同步推进税费追缴与不动产权证件办理,同步打通土地出让金追缴通道,同步强化税费协同管理,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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