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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 助力“僵尸”企业快速清退

发布时间:2023-05-05 来源: 老河口市融媒体中心

本网讯(通讯员 栗建伟)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以更快速度、更优质量、更高效率推动“僵尸”企业实现清退离场,提升破产审判质效,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向 

印发《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改革试点创建方案》,规范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举措,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流程、组织保障、推广价值,通过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加快破产进程,化解过剩产能。 

繁简分流,无缝衔接审理 

在立案审查时即启动案件繁简识别和分流机制,对拟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进行认真甄别,逐一筛查企业破产原因、资产状况、人员安置情况,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且符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一条规定的破产清算、和解案件,一律适用简易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优化流程,明确时间节点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召开;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债务人财产管理变价方案、分配方案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可能追加分配的方案一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结束后,法院在十日内作出债权确认裁定,并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五日内宣告破产或根据案件情况同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线上推进,提高办案效率 

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文书交互、文书公开功能进行线上办案,缩短各类破产文书流转的时间。实行线上节点控制,对管理人进行动态监管,缩短管理人办案时间。召开债权人在线会议,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线实时查询案件进展信息、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阶段,依托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资源,通过网络询价、网络拍卖等方式,提高资产处置价置。 

集中办理,降低破产成本 

对批量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集中摇号选任同一破产管理人,节约司法资源,降低破产管理人费用。对同一时间段的破产案件,集中摇号选定审计、评估机构,降低审计、评估费用有效减少破产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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