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闻)近日,襄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襄阳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确定将《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为襄阳市201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为使条例法律更符合襄阳的特色,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2月21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虞国旗带领人大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为制定《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收集意见和建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詹德昊一同调研。
在我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德安的陪同下,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仙人渡垃圾转运站、李家染坊村、张集镇油坊湾村、葛洲坝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现场,对农村垃治及市场化运作情况,村庄保洁、垃圾收集情况和水泥窑协同处理等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油坊湾村了解垃圾转运工作
近年来,老河口市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襄阳市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要求,坚持城乡一体、以城带乡、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无害化处理为目标,明确“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作业模式,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司化、市场化运作,不断完善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农村形象和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依法行使职权,创新方式方法,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纳入人代会议案。集中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统筹市乡两级人大发挥各级代表作用,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活动,有效促进了农村生活垃圾工作开展。
通过调研,虞国旗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表示肯定。他说,老河口市整个农村垃圾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这套体系是完整的,日常运行机制也是有效的。通过调研,让我们对襄阳市制定《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更加增进信心。虞国旗要求,《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制定要做到调研先行、问题导向、广集民意、博纳民智、民主立法,可操作、能执行,让条例更符合襄阳的特色,符合实际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晓斌,市政府副市长刘国强参加活动。
(编审 邹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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