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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8-03 来源:
    

1、老河口市残联原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晓蓓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0月,刘晓蓓带领市残联、税务局等相关人员赴宜昌、十堰等地考察学习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借机绕道游玩,并购买土特产,违规产生的费用在市残联变通核销。2021年3月,刘晓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老河口市薛集镇政府民政办原主任马院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马院生利用主持薛集镇民政办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无相关政策依据情况下,擅自决定并违规为其个人发放2013年度绩效工资(其在薛集镇民政办工作期间,工资、人事关系均在镇政府,工资及津补贴由镇政府统一发放)。2021年5月,连同其他违纪问题,马院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老河口市酂阳办事处大桥路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张建国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张建国在担任酂阳办事处航空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先后两次安排他人以变通方式违规核销社区产生的餐费。2021年3月,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张建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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