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老河口网 > 部门网页 > 纪监委 > 监督曝光

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01 来源:
 一、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营运科原科长黄新琳在污水处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鱼梁洲污水处理厂虚报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市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率长期弄虚作假等问题。黄新琳作为时任襄阳市污水设施收费监理处营运科科长,具体负责污水厂的运行监管,其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污水厂弄虚作假行为,对上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检查核实,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1月,黄新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襄州区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建斌在污水处理工作中失职问题。

《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襄州区连山沟污水直排等问题。在整改过程中,时任襄州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建斌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制定整改方案不科学、推进整改工作不力,治污验收走过场,人为降低销号标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水质问题,也没有针对排污口水质不达标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2年,相关问题被国家暗访组检查发现并再次披露,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1月,程建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枣阳市平林镇雷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雷飞平在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23年3月,枣阳市平林镇雷山村黄家湾堰水库被枣阳市生态环保委员会通报为劣五类水质,雷飞平作为该水库河湖长,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该水库水质整改工作流于形式。2023年8月,黄家湾堰水库再次被枣阳市生态环保委员会通报为劣五类水质,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0月,雷飞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郑伟在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中失职问题。

2018年3月,南漳县吴家沟采石场采矿权到期后,多年未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修复任务,被省环保督察组通报,造成不良影响。郑伟作为时任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股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存在督办不力等失职行为。2023年12月11日,南漳县纪委监委对郑伟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联系地址:老河口市天河路33号

联系电话:0710-8221818 邮编:441800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19022823号-2 鄂公网安备 42068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