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第七轮巡视关于同步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按照老河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8日至8月8日,老河口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0年10月22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全面部署,压实责任。针对专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市水利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将反馈的问题细化为每个专项整改任务,深入查找问题原因,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整改责任人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扎实有序地推进整改工作;局人事股对整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实时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真整改、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局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了7项管党治党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机制,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整改期间,制定整改措施21条,建立完善制度7个,追责问责24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3.13万元,清退资金56860元。
二、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在今后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治建设方面的学习。二是将全市130处小微水体已全部纳入河湖长制体系,落实了“一长两员”长效管护机制。三是贺湾水库、北张堰水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政府向当地镇政府进行了交办,要求当地镇政府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有效遏制“四乱”问题发生。
2、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开展一日一巡查,把巡查责任落实到实处。二是境内采砂工程船全部集中停靠,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汉江全境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采砂工作管理有序。三是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生。
3、关于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把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队伍政治素养摆在特别重要位置突出抓好。二是完善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制度,确保学习常态化。三是强化监督,严格学习纪律。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干部职工日常考核,成为全体党员干部修养党性、锤炼品质和学习知识的能量源泉。
4、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做到有专用记录本、明确记录人、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管理规范,真正做到各种会议记录能够如实反映会议研究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将党组会议和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会议区别开。三是结合水利实际情况,积极谋划创建具体措施,力争在2022年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四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把水利从“命脉水利、资源水利向生态水利发展转变”。五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对接规划实施事项,搞好十四五规划项目储备工作。
5、关于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工程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制定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提高水利建设质量水平。三是对倒塌破损渠道进行修复,并形成整改报告。四是已责令中标单位对潘洼村、天明齐村渠道工程进行了修复、整修。五是薛集镇新建13个村15套机井,竹林桥镇小贺营泵站项目经当地镇政府与电力部门沟通,电力设施问题已解决。四是已将孟桥川水库安全隐患第二次除险加固纳入“补短板”项目,现正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五是土地岭水库输水管闸门漏水问题已会同当地镇政府组织资金进行了维修。六是水体污染的问题继续推进“禁投”工作,对养殖承包合同到期的水库一律收回,不再对外发包。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投肥投粪等污染水体的行为,对有充库条件的水库结合农业灌溉置换水体。
6、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痛”点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市政府组建了以汉策水利投资公司为主体的拓展供水,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工程统一规范管理,2023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部由市拓展公司公司统一规范管理。二是自2019年开始,投资1.115亿元对古城水厂、滕庄水厂、马冲水厂、冯营水厂、孟桥川水厂进行改扩建,已于2020年12月30日通水。以上水厂的建设,彻底解决了李楼镇、张集镇29个村饮水安全保障。三是已于汉策水利投资经营公司协调,将孙湾村水厂取水水源做废,原供水管网于杨家山水厂对接,直接饮用优质的杨家山水厂水源。
7、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水利局下属水厂水价是由马冲水厂提交运行核算,市物价局下文批复的临时供水价格,其他5座水厂参照价格执行,一直未做调整。二是冯营水厂向张集镇供水由于地势高、供水管网长需增设加压泵二次加压才能正常供水,所以产生的水费为1.5元%吨+0.5元电费,合计每吨2元;朱排岗水厂因制水成本高,两极提水及加压电费、各种电器元件老化,经常出现故障,种种原因造成水费价格偏高。
8、关于公务员登记申报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定水利局行政编制数、公务员已登记人数。二是在编制和公务员登记空缺的情况下及时与编办、组织部沟通,已将原市移民局参公登记人员熊旭东、张金良、徐海军、喻咚、吴锦芳按规定申报公务员登记并已经批复。
9、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已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政府,请求市政府协调解决部分同志机关养老保险及相关待遇问题,待市政府批示后,按照要求积极落实好同志们相关待遇,确保稳定。二是局党组研究由一把手主抓意识形态工作,由分管机关的领导专职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10、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做到保密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将保密工作列入年终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三是每年按照保密局规定,及时签订各级保密责任书、承诺书。四是对局机关所有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登记工作管理台账。
1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二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局班子“一岗双责”联系单位的分工。三是对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四是针对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各自雷同的情况,已经责成当事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
12、一是“一案一教育”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一案一教育”的力度,积极开展帮教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使被处分人员放下心里包袱积极改正错误。二是责成当事人做书面检讨,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迅速终止以个人账户取现后转各农水站代发支付方式。二是与农业银行联系办理银行卡,将资金通过银行直达伤残民工个人账户。三是11名非引丹伤残人员系早期修建我市大型水库致残人员,为保持稳定经市政府协调、水利局党组研究决定将这11人纳入引丹伤残人员发放医疗补助费。四是研究制定水利系统现金管理制度,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条列》。五是责令当事人将资金退入巡察办指定账户。六是由于财务人员失误,经核实,无重复报销问题。七是对之前错记的科目已进行更正,对无名目支出及白条支出,要求经办人及时提供发票销账,不能提供发票的,个人将报销金额退回。对借款人员要求立即归还借款,财务人员保管的现金立即存入银行账户。八是责令上述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报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4名当事人退回多领的交通补助费转入巡察办指定账户。二是因项目财务人员会计科目处理错误,已责成该项目财务人员调整为伙食补助费支出。三是已要求当事人按实际支出提供发票销账。四是专家出场费、资料费,由经办人提供相关票据后已入账。五是市水政监察大队征收的两种规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相关管理规定,均已入国库。六是水资源费由省水利厅委托水政监察大队征收,按征收额的32%返还水政监察大队,用于水政监察大队执法经费、工资发放等。七是为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协调,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当事人签订了聘用人员协议书,工程完工后发放了10个月工资共计4万元,不存在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八是违规超范围发放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已按要求追回。九是办公室、财务股按租车规定完善规范租车手续,确保在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十是加强公务派车管理,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律严肃查处。十一是责令上述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报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5、关于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廉政风险点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滕庄水库原负责人和参与违规投标的滕庄水库管理处职工做出书面检查报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连山坡流域治理(雨污分流)项目实施方案经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做为紧急应急方案,由水利局按防汛抢险工程项目处理。
16、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确保顺利履行职责。二是严把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关,严格审核民主生活会各项文字资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照抄照搬等现象。三是责成当事人深刻反思并做出书面检讨,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
17、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做到学习有记录、有笔记,有活动痕迹。二是切实做好出国境证件的信息实时采集登记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出国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三是加强后备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水利专业知识以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论培训和实践能力培训。
18、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落实、同检查。二是责成相关当事人深刻反思并做出书面检讨,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三是加强对二级单位政治学习学习教育和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到位,记录到位,并进行不定期测试。四是水政监察大队、马冲水库、朱排岗已按要求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及主题党日规范性开展。五是加强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及选举工作》。六是根据水利系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支部,经市委组织部批复,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同时将水利物资公司、水利预制厂、石料白灰厂等破产企业支部撤销整合,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开展。七是孟桥川水库管理处、堤防管理处负责人拟任人选,现已上报组织部审核拟任人选档案,待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程序,确保堤防处、孟桥川水库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尽早落实到位并及时开展支部换届。
19、关于党组(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二是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对机关股室设置进行调整,逐步达到规定要求。三是与组织部、编办对接,中层干部已调整到位。(4)责令办公室牵头人做出书面检查报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今后严格按照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公务接待问题再次发生。
20、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湖北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规定调整有关会计科目,积极筹集资金,尽快归还水利资金。二是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及时进行清理,目前个人借款已全部清收完。三是因水利白灰厂已破产,古城水库和滕庄水库水厂已移交,单位无收入来源,无力偿还。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老河口市拓展公司先后对古城、滕庄、马冲、冯营、孟桥川水厂进行了改扩建并新建了杨家山水厂。预计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针对机构改革后水利局职能调整,建立完善制度7个,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强化了服务职能、规范了机关管理,为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制定了详实的制度保障。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全局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专项巡察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科(股)室、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机关上下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老河口市水利局党组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0-8235073
通讯地址:老河口市学府路36号(水利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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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河口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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