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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河口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
    

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动认领反馈意见、直面问题督办整改

市财政局党组直面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定期听取整改进度。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确保了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财政部门治理能力建设和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宝贵机遇,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专门成立市财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积极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负责牵头整改、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安排部署、督办督促工作,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事项;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出现的巡察反馈问题负主要整改责任,一包到底、彻底整改;机关股室、二级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同志对本股室、本单位问题整改工作担负主要责任,按照局党组制定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了见人、见事、见责、见效,确保了按期整改到位。

(二)制定整改措施,扛实整改责任。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围绕3大类32条问题,反复修订完善《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3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不回避、不敷衍。局党组成员主动分析问题原因,细化整改责任和措施,中层正职主动认领,扛实整改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各负其责,一条一条落实,一件一件整改,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协调督办,确保整改成效。按照“主动认领、自我加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原则,局党组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情况通报、听取汇报、跟踪督办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专门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了巡察整改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1.关于“疫情防控资金未及时分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鄂财社发〔2020〕53号文件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9997万元,分配拨付5506万元,剩余4491万元因参与疫情防控八类人员补助无充分政策依据无法发放、租金补贴需要审计公示期等原因未及时分配拨付。我局积极给市政府报告,于2020年12月2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剩余资金分配用于医院运行补助、租金减免补贴和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租金补贴,我局及时于2020年12月28日完成分配拨付。

2.关于“特别国债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立行立改,积极向市人大报告特别国债资金28317万元的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10月29日经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于2020年11月27日全部下拨至主管单位。⑵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强化预算单位责任主体地位,要求部门做好项目准备等前期工作,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财政局按工程进度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未及时统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已完成了全市43项统筹整合专款的收集归类整理和项目资金落实认领工作,共统筹整合10个部门上级专款10416万元,涉及10个乡镇办145个村,占全年任务的104%。⑵加大了对项目主管单位的督办检查力度,确保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统筹按计划完成。对去年未支付结余的822万元农村公路财政奖补资金,已转入今年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继续使用。

4.关于“预算编制不精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编制,预算支出的功能分类科目已细化编制到“项”级、经济分类科目已细化编制到“款”级。⑵非常设机构不是行政事业单位,不属于部门预算管理单位,不编制部门预算,2021年已在市级编制了项目预算,并已将功能分类细化编制到“项”级。⑶针对化工建材办、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等11个已撤并或改为内设科室的单位,因历史原因仍然作为独立单位保留了财政账户的问题。市财政局以通知、发函等形式要求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科经局、商务局等主管部门提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市财政局根据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时进行归并。

5.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未全面实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2021年已将全市所有部门的项目资金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了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⑵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不断扩大重点评价范围。在2020年路灯运行维护和标准化考点建设两个项目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的基础上,2021年已选取美丽乡村、高标准农田、政府购买服务等10-20个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更加专业的绩效评价,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6.关于“部分县域经济调度资金还款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目前已收回晨林制衣公司借款429.58万元、收回香源达糖业公司借款10.74万元,尚有1023万元未收回。对于2家企业787.68万元借款,我局已再次向市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市法院已下达执行裁定书,轮候查封了该公司名下资产。(2)对于老河口晨林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未归还的68.52万元,我局已督促法院加快执行力度,同时积极与企业协商,拟从政府在该企业储备采购的口罩及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结算款中抵还,确保收回借款。(3)对于湖北常香油脂有限公司未归还的166.8万元,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下达执行裁定书,轮候查封了该公司抵押的资产,待资产变现后收回借款。

7.关于“担保代偿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财扶担保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会计局作为出资人以出资额2395万元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其逾期担保贷款由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市财政不予代偿。2008年以来该公司一直由市政府管理,目前市财扶担保公司正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催还催收等清偿工作。

8.关于“财政资金支付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管理,完善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充实监控规则,已制定乡镇街道备用金(现金)管理办法,指导预算单位及乡镇积极落实,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64.8万元资金支付到个人银行卡,经核查,属于2020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慰问老河口驻市部队和优抚对象现金和购买物资。从2021年起,已规范资金管理,涉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部队和优抚对象,通过社会化发放直达慰问部队和优抚对象,杜绝现金支出。

9.关于“督促破产企业清算收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截止2021年3月市铅厂清算组账户结余791万元,通过测算铅厂安置还需资金241万元,全部安置完毕后结余550万元。2021年3月29日,结余资金550万元收缴国库。⑵市液化汽公司清算组已于2020年12月将改制资料及财务档案移交到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5名未安置职工由农业农村局办理安置工作,同时解散了清算组。⑶全面梳理全市破产、清算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了《清理、规范全市破产清算工作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清算组设置方案、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建立了长效机制。

10.关于“商务接待办法出台迟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4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经过反复沟通、讨论,制定了《关于印发<老河口市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的请示》,经报送市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5月20日印发了《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老河口市市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河财发〔2021〕27号)文件,通过政务协同网印发各单位遵照执行。

11.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明确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并使用专用记录薄进行记录。⑵对2019年8月9月学习记录粘贴的现象已经纠正,重新进行了补记。⑶对漏学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内容,立行立改,已分别在2020年10月30日,2021年4月29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坚持常态化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⑷对漏学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已于2021年3月31日进行了补学。

12.关于“先进典型选树及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进一步加大各类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力度,2021年已积极向上推荐襄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襄阳市巾帼文明岗,襄阳市最美家庭,老河口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在全局组织推荐评选表彰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文明股室、文明家庭、文明楼栋等活动。⑵在系统内广泛开展各类先进典型推介宣传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利用专题宣讲、道德讲堂、支部主题党日、公开栏等形式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1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局人事教育股对局党组成员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自查,对发现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报告内容的人员,已督促其本人重新撰写;局机关党委及时提醒局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实现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并将长期坚持。⑵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专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⑶局党组成员每半年对局属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包括意识形态)进行1次调研督导,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开展一次支部工作“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通报,督促支部认真整改,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位。

14.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规范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建立局内部QQ和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合并重复设置的工作群,将原来的9个工作群,合并为内部工作群和全市工作群2个工作群。⑵进一步明确工作群管理模式,内部工作群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市工作群由局预算股和国库股负责管理。财政信息中心负责群内监督运行情况,每个群设立群主1名,管理员1名,明确群主对工作群的首要负责制,发布的任何群内消息必须由群主负责发布,管理员负责监管群内的信息,审核入群人员的信息。群内各成员必须为实名制,严禁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⑶已制定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加大对系统内研讨会、座谈会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明确了责任人员,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关于“滥设预算账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已将征收经费、监事办等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停用销户,已将局机关党办帐户停用销户,剩余指标划转至局机关。⑵对财培中心和新奇特2016年9月以来的财务进行清算对账,并将会计凭证移交局档案室。⑶经局党组研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6.关于“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对市农村财政管理局虚列培训费用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清退虚列的授课费3800元。⑵对洪山嘴财政所套取资金问题,已及时将单位公积金缴存直达公积金中心帐户,对帐外循环的出借资金纳入帐内管理,并与借款单位达成还款协议。⑶已举办财政系统机关内勤和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会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⑷经局党组研究,对3名相关单位责任人员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同时,洪山嘴镇财政所对1名会计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调离会计岗位。

17.关于“资产收益管理有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变压器航空路门面房除四间因诉讼外,其他门面房已经重新评估租金价格进行公开招租。⑵涂料厂租赁合同2026年到期,到期后将收回资产公开招租。⑶建筑安装公司土地及房屋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收储,公司利用收储资金启动企业改制,房屋将交高级中学扩建拆除。⑷交通宾馆私自租赁问题市人大以问题清单形式督促市政府限期整改。⑸其他23家未公开招租的资产均为市供销社的企业及10个乡镇街道供销社房屋及土地。目前正在进行专项整治,待整治完成后再统一公开招租。

18.关于“破产改制企业资产接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市财政局(国资局)已向涉及的4家企业主管部门下达《资产流失风险提示函》,在资产清查中多次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已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建议采取行政命令、纪律处分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督促各企业主管部门加大整改力度。⑵物资行办下属3个公司土地被占用,我局已督促经信局进行调查落实:日化厂被占用由粮食局专班与承包人清算后收回;酒厂乐盛街资产被占用由建投公司、轻工行办负责开展腾退工作;涂料厂原厂长占用土地建房问题,因租赁未到期,已督促原中小企业办查清事件真相后,按规定处理。

19.关于“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产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根据《关于建立老河口市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河政规〔2016〕8号)文件规定,已对洪山嘴镇人民政府发函,责令其限期整改。一是关于洪山嘴镇政府出租原付家寨财政所、原赵岗财政所资产事宜,我局已对洪山嘴镇政府下达《关于洪山嘴镇人民政府资产租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函》,明确要求洪山嘴镇政府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和当事人达成共识,并在规定的范围内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关于原付家寨税务所转租事宜,我局已对杨定雨下达《关于杨定雨租赁付家寨地税所土地及房屋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承包人杨定雨中止转租行为,及时恢复合同约定租赁资产用途,保障租赁资产的完整,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资产。⑵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日常管理。按照《老河口市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老河口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关于建立老河口市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制定了《老河口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对全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台账,进一步加强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

2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针对办公用品管理问题。自4月1日起统一由局财务室、财政信息中心负责,严把财务支出手续和审批关,对购置电脑、打印复印机、扫描仪、复印纸等办公用品,一律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采购。同时对局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⑵针对市财政监督局办公费用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⑶针对洪山嘴镇财政所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存在较大风险漏洞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厘清帐内帐外收支,核实资金结余数额,及时装订票据、记录财务帐薄。经局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⑷举办财政系统机关内勤和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会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21.关于“机关资产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现有资产进行全面登记、清查,联系襄阳大维公司对局办公楼、车库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局会计人员依据评估报告确定的金额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对局机关股室、二级单位购置的电脑、复印机等办公类固定资产纳入局固定资产台帐管理。⑵对职工占用原分配住房问题,已收缴其房屋钥匙,并纳入局固定资产台账管理。⑶经局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22.关于“工作纪律松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针对巡察反馈发现的未到岗人员,经局党组研究,对局机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作出严肃批评。⑵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从严处理,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力,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23.关于“矛盾化解久拖不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从2021年1月起,理顺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按政策执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⑵及时办理局退休人员退休手续,确保按时拿到退休金。⑶已理顺23名长期借调人员人事关系,完成编制、工资关系调整工作。⑷关于信访反映乱搭车棚问题,已对违建车棚予以拆除,并在原位置修建了电动车集中充电车棚,方便了小区居民。

24.关于“工作安排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已招录14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局属事业单位,积极关注年轻干部成长,经常交心谈心,引导年轻干部提升干事创业激情。组织年轻干部到局机关挂岗锻炼,安排业务骨干手把手教授业务知识,使年轻干部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并提高业务操作能力。⑵7月6日经局党组研究,及时配备了局档案员、会计员。

2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已制定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议事程序。⑵对局“三重一大”监督员人选进行推荐测评,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聘任了3名监督员。

26.关于“党支部建设抓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已制定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待部分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到位后,及时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⑵经局党组研究,市委组织部批复,进一步规范了局基层党组织设置,撤销市采购中心党支部、市预算编审中心党支部、市收费票据中心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

27.“党内组织生活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进一步明确由局机关党委负责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确保严肃认真的召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⑵建立局党组领导联系支部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调研督导支部工作,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⑶明确1名局党组领导联系市国资局党支部工作,做好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会中指导督导,确保严格按程序召开好组织生活会。⑷明确1名局党组领导联系市会计局党支部工作,定期调研督导,督促其按月召开支部主题党日,现场指导召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⑸经局党组研究,对市国资局党支部和市会计局党支部2名支部委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28.“‘两学一做’主题教育虚假应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明确在支部换届选举前,由1名局党组领导负责主持市国资局党支部日常工作,严肃认真的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支部活动抓实抓细。⑵明确由1名局党组领导联系市财政监察大队党支部,定期指导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支部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⑶明确由市农村局局长负责支部工作,每季度至少讲一次党课,建立完善党组分管领导、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员骨干定期讲党课制度,确保党课质量。⑷组织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全市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提高了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对局属党支部2020年11月以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推动了支部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⑸经局党组研究,对市国资局党支部、市财政监督局党支部、市农村局党支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29.关于“选人用人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专门制作悬挂宣传牌,公开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⑵专门购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书籍,组织局全体在职干部进行学习。⑶组织开展了1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30.关于“执行交流轮岗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已将农业股1名干部调整到外债金融股工作,农发办1名干部调整到预算股工作,非税局1名干部调任局档案员、会计员,农业股1名干部调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预算编审中心1名干部调任市竹林桥财政所负责人,明确1名薛集镇财政所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工作,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31.关于“退休干部出国(境)事项审批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⑴立行立改,及时向局老干部宣传因私出国出境政策,对未按程序报备的6名因私出国出境退休干部进行了约谈。⑵制定《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动态维护出入境备案系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局退休干部出国出境证件全部实行集中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档案完整。

32.关于“未按规定开展受处理处分人员跟踪教育和日常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按照规定,明确2名局党组领导分别为2名受处分党员的帮扶责任人,建立帮扶台帐,制定帮扶措施,开展交心谈心,定期进行回访,确保受处分干部思想稳定、努力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继续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加强跟踪督办,一以贯之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补齐“工作短板”,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堵塞防范廉政风险,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努力提升财政部门治理能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要求,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不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健全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重点,大力推进清廉机关、节约机关、健康机关、森林机关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8225505,通讯地址:老河口市学府路8号,邮箱:295982149@qq.com。

中共老河口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10月29日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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