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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
    

根据老河口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政治巡察。2021年3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的主动性。2021年3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召开全系统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对照问题清单,党组专题研究修改形成整改方案,制定有效措施。先后 4次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10余次工作推进会,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机制长效管理、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紧密结合,以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的态度,责任上肩,务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导层层传导到位,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明确每个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狠抓问题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协调督办,切实抓好整改实效。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人事、财务、办公室的整改专班作用,加强整改工作的调度督办,协调各整改责任股室、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时限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形成调度督办常态化,一督办一通报,切实加强整改质效。加强整改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到整改台账清晰,会议记录规范,印证资料齐备。以此确保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标施策,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不到位。局党组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重视不够,精神领悟不透,结合职责落实不到位,全市退耕还林坡耕地造林合格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科室及基层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神实质。学习《退耕还林条例》,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深刻剖析全市退耕还林造林合格率逐年下降的问题根源,主要是原来栽植花椒品种已老化、经济效益低下,造成林农没有积极性。三是对合格率达不到的退耕还林地块(非基本农田)制定了退耕还林三年复绿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已复绿2197.1亩。四是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制定了《2021年绿满老河口再提升行动五大攻坚战实施方案》及《老河口市退耕还林三年复绿(2021-2023)计划》,切实巩固我市退耕还林成果。

2、推进改革不彻底。局党组推进落实机构改革后职能重塑整合不够到位。存在部门本位主义或形合神离现象,与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目标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机构改革后职能重塑整合的要求,学习周边县市经验,将国土与林业的执法队进行整合。二是2020年9月11日,国土和规划测绘队已经整合,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开展,2021年3月8日,不动产中心的测绘队也已移交勘测院,切实解决了建设项目测绘业务多、测绘耗时长、成果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简化办事手续、共享数据资源、全面提速增效,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国土所与规划分局于2020年9月11日也已合署办公,办公地点在各国土所(分局),规划分局负责人配合国土所负责人开展国土、规划相关工作,人员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职能重合股室职责未划转未整合,业务流程繁琐,地理信息应用分设。债权、债务未划转移交。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改革要求,机构撤销办理并账手续。2021年6月1日,报建中心财务账已并入规划服务中心财务账统一管理。二是报建中心其他应收款11项计86210元,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其他应付款7项计229584.9元,已全部完成整改。

4、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审核验收不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严格执行《湖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和《襄阳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的幼儿园、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未做到同步设计、建设、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2021年10月13日, 我局召开《关于研究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办法》的专题会议,研究学习了《襄阳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襄政办发〔2018〕44号)、《襄阳市市区居住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办法》(襄政办发〔2021〕14号)文件。会后,迅速对全市已建和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筛查,对已建项目签发移交督办函,在建项目签发移交告知函。

5、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未并轨。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第十届[2021]8号会议纪要,市委常委会已于3月10日专题研究了百花山林场转保问题,会议同意:严格执照上级政策规定,参照周边县市做法,妥善处理百花山林场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转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问题。目前人员身份等相关资料已报送人社部门与编办审核,社保局企业窗口已进行费用测算,百花山林场补交企业保险结算费用356万元,已进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上线程序。

6、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力。土地出让收入上缴不到位,未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落实情况:已征收到位19750万元,其中翔鹤房地产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征收1300万元,6月15日征收6780万元,已整改到位。世纪东晟于2021年5月8日征收2484万元,已整改到位。泰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宗已于2020年12月17日征收1宗7186万元,已整改到位,另一宗已于2021年4月7日征收2000万元。

7、森林资源保护不到位。对滥伐林木、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行为,补植、恢复原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充分认识我市森林资源管理目前存在问题的严峻性,将森林资源管护中存在的认识不足、机制不全、职能发挥不到位、投入与力量不足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对仙风小镇责任人下发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对在林地内的违法搭建进行拆除,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进行造林绿化,对不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区域依规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对仙风小镇在林地内的11处总面积4789.06平方米违法占用林地图斑进行逐一核实。其中:有2处已恢复绿化(案件2号图斑,面积952.13平方米、案件9号图斑,面积253.87平方米);1处河谷大桥建设占用省林业局已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鄂林审准〔2019〕1804号)(案件1号图斑,面积1016.73平方米)。有8处图斑(案件号3、4、5、6、7、8、10、11号图斑)占用林地面积2559平方米,暂时不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仙风小镇责任人申请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目前已办理完结临时使用林地手续(河自然资函〔2021〕90号)。三是对洪山嘴黄楝树村四组村民王光顺下发补种树木通知书,补种树木200株,对造林株数及存活率进行检查验收。四是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滥伐林木、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8、违法案件整治宽松软。执法监督失责缺位,纠治违法违规用地担当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法强制拆除已超期。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质是违法查处不到位的问题。虽然我局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但违法现状没有消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未整改到位的15宗用地,我局分别在2017、2018、2019年对违法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当时我局都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了申请,但因法院需要社会危险评估等原因,对我局的强制执行申请都没有受理,现在已远远超出了“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的法律规定,法院更不会受理。

二是新的规定导致整改要按全省的进程进行。全国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例如“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一样都属于国家层面的专项行动。按照《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鄂政电[2020]3号)要求,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视频会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一履拆除。这15宗违法建房都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不属于“六个一律范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规定,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国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方案》明确,此次摸排类型分为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 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其他两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形成由村到乡(镇)、街道再到县级、市级的逐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目前我局已将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列入了摸排对象,并经市党、政主要领导“双签字”后,上报到了襄阳市,现在尚没有明确的处置措施。下一步,按照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布署,分类处置。

9、安置房不动产证办理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老河口市还建房分为由金剑公司投资建设的还建房和由政府从开发商处采购的房源两种情况。一是经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2期《关于解决“巴黎都市10号楼”、“汉滨新村”登记办证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为“汉滨新村”安置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截止2021年10月26日,已为251户安置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二是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与市城投公司协调,童营还建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于2021年3月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并对土地使用权面积进行分摊。目前已告知童营还建房居民,开始办理《不动产权证》;三是继续与市城投公司加强沟通,尽快解除卢营还建房的土地及汉滨新村还建房(2A)幢房屋的抵押权,并办理群运还建房和卢营还建房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四是加强与市城投公司沟通,对政府从开发商处采购房源,尽快完善相关税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保障安置群众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10、保障项目建设尚有差距。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酝酿和前期准备工作中,征地缺乏前瞻性、计划性,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个别项目保障工作跟不上项目调整节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该地块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编,调整范围被省政府审批,2020年12月29日已下达批复(鄂自然资批[2020]132号)。二是该项目已于2021年7月16日报经省政府批准用地,省人民政府关于老河口市2021年度第9次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襄)[2021]109号)。

11、土地收储科学论证评估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市政府领导协调,我局于2021年10月29日已向税务局至《关于协助办理收储(嘉鑫纺织)地块缴纳税款的函》,由税务局督促嘉鑫公司依法缴纳税费,完税后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尽快办理收储证及移交土地。二是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再次和住建局及建安公司对接,并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建安公司《关于市国营建筑安装公司收储问题的复函》,因建安公司涉及企业改制,改制资金至今未落实,只有职工妥善安置后才能推进土地收储,因此土地收储款已由建安公司拨付到财政局财政专户(企业改制办公室),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近期我局正在向市政府请示落实企业改制相关问题,待建安公司改制完成后继续推进后期土地收储工作。

12、收储土地盘活利用不够。土地储备管理“脏乱差”。

整改落实情况: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已对原旺前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测量,并于2021年10月20日呈报市政府《关于对已收储(原旺前公司)地块场地平整及修补围墙工程费用预评审的请示》(河自然资文〔2021〕470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对原旺前地块前后场院进行土地平整及倒塌围墙修补。目前,市财政评审中心对工程造价进行预评审,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按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选定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相关建设。经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委托市城市规划勘测院对旺前地块现场测量,发现该地块北侧有6户居民涉嫌违法侵占国有土地,私自搭建房屋。2021年10月28日,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已将涉嫌违法相关资料移交至市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原旺前地块北侧6户居民涉嫌违法侵占国有土地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置。

13、土地资产效益最大化谋划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土地资产效益最大化谋划不力的问题,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对已收储未出让地块进行梳理,一是计划2021年下半年可出让商、住地块2宗,面积113.5亩,出让收入约1.85亿元,出让净收益约0.88亿元。可出让工业用地及其他用途地块10宗,面积1115.85亩。二是加强管护,有效合理利用资产,对市政府暂不列入出让计划的地块对外临时租赁,增加财政收入。截止目前,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已将反馈问题清单内5宗收储地块已通过公开挂牌出让全部成交,成交价款1.3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5616.3612万元。已将收储的原高盛地块、原鹏程水泥地块、原盛普电子地块通过国资部门依法公开成功招租,租金33.6万元已入财政专户。

14、项目临时占地监管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组织各乡镇所(分局)对辖区内临时用地全面清查,对临时用地期限到期的不再续期,同时引导有临时用地需求的向存量建设用地转移盘活存量土地。其次,对符合用地条件的,按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

15、临时用地延长期限审批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临时用地清查,对临时用地期限到期的不再续期,同时引导有临时用地需求的向存量建设用地转移,既能解决企业发展需要,又能盘活存量土地。其次,对符合规划条件的,按建设用地办理供的手续。湖北锦固混凝土搅拌公司用地于2020年7月10日按城市规划报经省政府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20]842号。

16、复垦保证金收取标准随意性大。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10月1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纪要[2021]21号,会议研究,因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的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为规范临时用地复垦义务的落实,依据每个项目复垦方案中测算的复垦费用,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建立三方共管账户,实行三方共管,或不低于30%的比例征收保证金,待以后有新的政策后按新政策予以调整。

17、临时占用地腾退、复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组织各乡镇所(分局)对辖区内临时用地全面清查,对临时用地期限到期的不再续期,同时引导有临时用地需求的向存量建设用地转移盘活存量土地。其次,对符合用地条件的,按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

18、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2月12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鄂06民终4072号,终审判决被告肖玉杰支付原告原规划局光化规划所房屋租金15万元,并承担违约金9000元;二是被告代群(肖玉杰转租代群)于此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规划局光化规划所房屋租金18万元,并自2018年7月2日起至腾退怡景苑房屋之日止,每年向原规划局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3万元。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腾退“怡景苑”房屋,并自行拆除搭建房屋,恢复原状;三是2019年11月28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鄂0682执543号之一。对襄阳法院作出的(2018)鄂06民终407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四是2021年5月6日,原规划局光化规划所向法院已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19、个人长期占用公物。

整改落实情况: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对国土局家属院未履行规范购买手续车库、储物间长期占用问题整改。为尽快收回被占用的车库和储物间,报经局党组同意,2021年4月22日,局工作专班在原国土局家属院各楼栋醒目位置张贴《关于清收原国土局家属院未履行规范购买手续车库、储物间公告》,限期10天自行腾退。5月7日,由局工作专班组织,局办公室对原国土局家属院26个未履行规范购买手续的车库、储物间进行上锁,张贴封条,统一收回,集中封存。目前,所有被占用的车库和储物间已全部收回,正在拟订处置方案,待报国资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20、公款垫付个人水电费长期不清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家属院各楼栋醒目位置张贴《关于清收及规范原国土局家属院水、电费的通知》,限期 10天清收2021年4月之前欠缴的水、电费,并要求以后每月月底抄表,一月一次,当月30日之前交清。自4月以来,局办公室安排人员在家属院对欠缴的水电费进行清收。4月8日至4月9日,5月13至14日,6月10至11日,共三次分别清收水、电费37096.72元,49489.11元,21083.04元,合计:107668.87元,目前已分别于4月16日、5月31日、7月26日入财务账。二是因历史遗留原因,家局属院住户水、电单独立户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自6月以来,办公室按照每月一次、固定时间、专人清收的模式,每月30日之前,按时将家属院住户当月的水、电费清收到位。

21、财务风险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查清账目,并写情况说明,进行账务处理。虚列23万予以核销,秦董梅移交无明细29万,已查清,调整科目。二是勘测院、设计院向市财政局递交申请纳入财政零户统一管理,财局回复:同勘测院和设计院不存在财政资金拨缴关系,不能纳入财政零户核算管理单位。三是已与局财务与资金运用股对接,会计和出纳分设,印章分开管理。四是严格资金管理,严肃财务制度,制定会计出纳分工职责。五是2021年5月25日向秦冬梅下达催收还款通知书,敦促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清还所欠规划院短款25.29万元。六是报建中心账上有11.1万其他应付款是还款,此款是从秦冬梅手里借的,经秦冬梅证实此款是从经管的规划院建行账户支取借支的,此笔还款与规划院短款对冲做调账处理。剩余14.19万元秦冬梅拿出支出票据,2021年10月1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纪要》[2021]21号,会议通过同意核销,所欠规划院短款25.29万元全部整改完成。七是严格按照要求清收欠款,直到全部整改完成。

2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局党组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存在以忙挤学、学用脱节现象,没有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整改落实情况:已制订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低于12次,专题研讨不低于4次,把党史学习教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等纳入学习内容。目前,已按计划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专题研讨3次。

2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任务不细化分解,落实情况不督不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细化、实化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订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对“五纳入”作出了明确要求。二是要求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的班子成员对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整改。三是办公室已制订微信、QQ工作群管理制度。

(二)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24、责任意识不强。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出台《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及路径图,划定党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出台《2020年度局综合考评方案》,局班子成员对各分管范围班子履职尽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从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机制制度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方面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开展作风建设“服务年” 活动实施方案》,持续改进作风行风。

25、警示教育实效性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结合2021年以来系统2起违纪案例开展“一案一教育”,会上宣布对违纪人员的处分决定,通报案件情况,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并对今后如何做好工作做出承诺。派出纪检组对全体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二是举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及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履职水平。三是对1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帮扶教育,强化对教育帮带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困难上帮助,形成教育帮带台帐。

26、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订出台了《局机关综合管理制度汇编》,严格按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加强内部人员管理。2021年3月已对李艳霞等10名离岗创业人员发出《限期返岗通知书》。2021年6月,李艳霞等6人已返岗上班。王海荣、刘旭英2名不愿意返岗人员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2021年5月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自愿跟单位解除了劳动人事关系。陈玉龙、刘迎东崔冬波3人正在与单位协商中;4名病假的人员中黄立新做了开颅手术后精神言语失调,生活已无法自理,杨文爽患有精神障碍无法正常上班。王华清已于2020年6月起按病假工资待遇发放。齐志安因机构改革现随光化国土所转隶到光化街道工作;百花山林场失联党员靳士海,现已核实“靳士海”为误登应为靳志安,已于2015年1月18日死亡,经与组织部对接已从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内对该党员进行死亡销户处理。张鹏戒毒期已满,因机构改革随光化国土所转隶到光化街道工作;郭恒祥等6人按照当时老河口市2002年机构改革时的退养政策提前休息,其中刘家正等3人已于2021年分别办理了退休手续。三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项报备制度。2019年以来,系统14名党员干部严格依照程序办理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手续,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27、滥发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勘测院已清退无依据发放的2016年平安单位奖励工资55283.45元,上述退款已转入市财政局财政专户,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4月底,召开规划院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通报整改问题,动员相关人员费用积极清退到位。截止2021年5月14日,已清退无依据发放的2016年平安单位奖励工资66341.21元及2017年违规核销的继续教育费40000元。上述退款已转入市财政局建行账户。三是关于城市勘测设计院2015至2019年档案达标奖16人44.21万元和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至2019年档案达标奖16人41.78万元问题。市城市勘测院和城市设计院属于原规划局二级单位,并且和原规划局机关在机构未合并前都在原规划局办公楼办公,财务审核及报账统一都在原规划局财务室,档案与规划局档案也合并整理保管,无单独档案室,在档案达标创建工作中两院积极参与其中,两院的档案达标奖励发放依据和标准,也是由局请示相关部门后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并进行发放。两院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情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生。

28、公车运行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局属各有车单位学习公务用车管理有关文件,安排局办公室牵头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邀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到局专题检查调研,指导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日常运行台账方面的细节和注意事项,督促整改。局办公室、机关纪委、财务股各司其责,分别从公务用车日常台账管理、公务用车纪律监督和车辆运行费用财务核销方面,严格把关。通过近一段时间的整改,各有车单位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务车辆运行管理日趋规范。为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局整改工作专班安排局办公室牵头,目前已制定形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印发成册,发全系统遵照执行。  

29、超标准接待。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按标准核销接待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30、资金长期闲置脱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银行账户资金管理,一个单位一个银行账户,将置留账户资金合并到一个账户。二是相关责任人做出深刻检讨。三是因建行是单位基本账户,不能办理销户。

31、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规划设计研究院其他应收款共计6笔,共计32775元,已全部完成整改。规划设计研究院其他应付款共计56笔,共计3974311.87元,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城市勘测设计院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勘测设计院其他应收款共计18笔,共计291357.87元,已全部完成整改。勘测设计院其他应付款共计27笔,共计3341837.03元,已全部完成整改。

32、固定资产不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聘请湖北天成同兴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4个林业站房产及土地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二是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办理入账手续,计入固定资产账。三是各林业站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四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举办全系统财务管理培训。

33、政府采购手续履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市采购办报告申请纳入政府采购请示,老河口市财政局采购管理股回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资金来源是经营性收入,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将2017年12月三方询价单附在凭证后。三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全系统财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从源头抓起,规范财务行为。

3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翻阅财务凭证,核实差旅费报销凭据,差旅费报销人员杨明忠、王小斌作情况说明,一同参展合作社出具活动时间证明。二是违规领取交通补助780元已清退到位。三是公款支付王红霞个人应缴公积金1402元已退还到位,财务人员进行深刻检讨。四是竹林桥林业站站长对罚没款不及时入库问题进行深刻检讨,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五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全系统财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从源头抓起,规范财务行为。

35、绿化管护工程无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国土绿化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百花山林场、王甫洲林场、乡镇办林业管理站站长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会议,会上通过座谈的方式深刻剖析了发生绿色廊道绿化管护工程监管不力问题的原因。二是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规定管护工程的实施全过程,聘请社会第三方予以监督,包括工程的发包、施工、验收,确保管护工程取得长久实效。三是起草了《绿色廊道管护办法》,确保管护工作有章可循。

36、绿化管护工程验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国土绿化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百花山林场、王甫洲林场、乡镇办林业管理站站长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会议,会上通过座谈的方式深刻剖析了造成发生绿化管护工程验收不到位问题的原因。二是经会议上讨论并一致通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聘请第三方造林绿化验收机构,按照制定的《绿色廊道管护办法》,长效开展实地绿化管护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三是起草了《绿色廊道管护办法》,确保管护验收工作有章可循。

37、绿化管护工程审查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国土绿化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百花山林场、王甫洲林场、乡镇办林业管理站站长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会议,会上通过座谈的方式深刻剖析了造成绿化管护工程审查不力问题的原因。二是各林业站已制定年度管护方案及预算。三是已制定了绿化管护施工报批流程,确保从专业角度对实际需要管护次数进行合理安排。四是由财务与资金运用股严格按照制定的年度管护方案、施工报批流程及社会第三方验收报告,对管护资金的支出加强财务制度审核,确保管护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38、党组会事前沟通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重新修订党组会议制度,加强会议的计划性,提高办事效率,不搞临时动议。会前拟定的党组会议题,由各分管领导及分管股室以文字形式交人事股整理后提交党组会,要对议题协商通气。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重新修订党组会议制度,加强会议的计划性,提高办事效率,会前拟定的党组会议题,由各分管领导及分管股室以文字形式交人事股整理后提交党组会。会上发言要围绕主题畅所欲言,言简意明。确保党组会议议题研究顺畅。三是按照整改要求,召开党组会前分别为党组成员发放党组会议通知,会前进行充分沟通。四是建章立制,制定并完善《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制度》。

39、党组会议记录造假。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召开专项整改工作会,深入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一是严格、如实记录党组会议。二是重新修订《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制度》,加强会议的计划性,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党组会原始记录归档。

40、“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力度。二是“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全程列席参加,充分征求“三重一大”监督员意见和建议,推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高效化水平。三是详实做好“三重一大”监督员的发言记录。四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纪检监察干部、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41、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局长汪达志同志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并承诺今后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二是党组书记、局长汪达志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深学研学、带头交流发言、带头讲党课、带头撰写调研报告。

42、党员底数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已开展党员排查,对单位组建后组织关系转出、转入党员进行了排查,摸清了现有党员底数。

43、党建活动参会率底。

整改落实情况:各支部已对党员参会作了要求,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目前机关各支部参会率大幅度提升,作风会风进一步转变,并将长期坚持。

44、超“三定方案”设置科室。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全面正确履行部门“三定”规定。二是已按照三定方案设置十二个股室,原十八个股室人员逐步过渡到位。

45、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管理体制的问题。二是制定引进年轻、专业干部的计划,加大同组织、编办、人社部门沟通,推进干部交流工作。

46、人员混编混岗情况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做到选人用人公开透明、风清气正。二是进一步理清单位整合后混编混岗人员情况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对接,尽快规范完善相关程序。三是进一步理清机关事业人员基本情况及事业单位人员2021-2025年退休人员情况。

47、李楼镇白莲小学未批先建占用林地20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1月13日该项目已报经省政府批准用地。后附鄂政土(襄)[2020]44号批复。

48、原规划局“应收款未清理,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成专班正在清理往来帐,个人借款迅速归还或报账到位。二是对2个月内不能清收到位说明原因,并继续清收,直到全部整改完成。原城乡规划局其他应收款共计36笔,共计1074557.76元。已完成整改1-30项,30项合计791550.58元。未完成整改31-36项,11项合计283007.18元。

五、健全完善机制,坚持抓长抓细,全面巩固整改成果

在巡察反馈48个问题整改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 9 次,制订培训及业务工作方案 18 个,建立健全制度15项。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7.98万元,清退资金16.38万元,并对相关人员15人次追责问责、作出深刻检讨,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8人,工作人员1名。通报批评9人次,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8人。

虽然巡察整改阶段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办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差距,我局将在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政治引领,强化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上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整改成效与结果运用相融合,坚定不移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实现党性得到增强,能力得到提高,作风得到改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创新举措,巩固整改成效。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与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有机结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全面系统针对性的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党性教育,加强理论武装,锤炼过硬本领,着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问题,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漏洞、扎篱笆,着力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开“药方”、除“病根”,用整改实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是强化检查,持续后续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将阶段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质量不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回头看,确保不回流。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实行跟踪督办,务求整改到位。推动形成“长久立”的机制,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做到坚持抓、始终抓、常态抓,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深入持久常抓不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8362557,通讯地址:老河口市酂阳街道天河路28号,邮箱:584449782@qq.com.

中共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8日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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