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老河口网 > 部门网页 > 纪监委 > 巡视巡察

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

 根据襄阳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4月7日,襄阳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项巡察, 2022年6月15 日,襄阳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扛牢主体责任,精心部署实施。老河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并专门安排部署,要求把问题整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清廉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分析,议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反馈的面上问题,全面查纠同类问题,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二)坚持刀刃向内,推进问题整改。老河口经开区和各责任单位对反馈的问题分门别类,明确重点,列出即时整改和限期整改明细,一周一研究一汇总,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对整改落实情况一周一通报,市责任领导每两周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强调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工作机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纪委监委共计梳理问题线索9条,开展提醒谈话7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4人(次),责令在班子成员会上作出深刻检讨2人(次),责令市住建局党组就其所涉的一项问题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就3项问题分别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推进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老河口市委、市政府将反馈问题作为镜鉴,检视自身在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将开发区建设问题专项整治与清廉老河口建设相结合,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国家级高新区创建相结合,坚持整改反馈问题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构建相互衔接、彼此适配的制度规章网络,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现既治当前、又管长远的持续整改效果。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已经制定了《老河口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老河口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高新区(李楼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等31项工作制度。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不到位,政策条例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掌握要义。2022年6月,经开区全体干部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进行学习;7月,经开区党工委中心组进行了系统学习。二是细化措施,跟进落实。2022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老河口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高新区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推动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理顺体制,加快高新区转型发展。推进体制改革,按照湖北省、襄阳市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精神,高新园区与经开区、李楼镇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统一调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理顺人员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2.关于“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不到位,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2年6月全区干部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对高新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认识。二是明确目标,精准招商。明确招商目标任务,对木业产业调整升级,主要引进装饰板、智能家居企业为主;装备制造与汽车零部件方面重点跟进高端装备制造类项目,注重设备的去传统化,引进智能化设备生产线,全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2023年签约项目16个,投资总额达13亿元,其中5亿元项目1个,亿元项目5个。三是推动创新,强化质效。老河口经开区在2021和2022年度全省二类23家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评排名第4位,老河口高新区在全省24个省级高新区创新驱动综合评价排名第12位。高新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6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9家,省级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共有16家,湖北省科创新物种“瞪羚”企业10家,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载体1家,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3家、专家工作站12家。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研究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细化清单,压实责任。2022年4月经开区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对经开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个性化清单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完成任务的路径图。二是问题导向,精准认领。2022年6月经开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研究部署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专题通报和整改任务认领。三是专题研究,推进落实。2022年8月,党工委书记专题听取了各位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个性化清单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各班子成员共同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措施,确保全年任务落到实处。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立行立改。2022年6月27日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同时相关责任人在班子会上作检讨。二是问题导向,应谈尽谈。2022年8月,班子成员已与所联系的村(社区)和分管科室开展履行“一岗双责”谈话,纪工委书记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及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风险点两个方面同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意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增强全体干部财经管理意识。二是严肃处理,强化财务管理的纪律意识。经开区纪工委针对此问题对机关财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补办专门公务卡用于单位公务支出;责令分管机关财务的镇党委成员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认真履行财务监管审批责任;修定了《高新区(李楼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三是开展检查,强化财务管理常态化意识。经开区纪工委对机关财务支出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自2022年4月以来,未再发现财政资金划入财务人员个人账户现象。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22年6月经开区党工委召开专题会,通报“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不规范问题,强调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决策程序。二是规范议事程序。在开发区建设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过程中发现“三重一大”监督员聘用期已满未及时选聘问题,已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并公示,聘用到位;2022年4月以来,经开区每月召开一次“三重一大”会议,有时根据工作需要即时召开,在“三重一大”会议上,监督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由现场记录人员详细记录在案。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修订了《高新区(李楼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建立党纪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将党纪法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做为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例会和干部大会的必学内容。2022年6月,经开区(李楼镇)召集全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2022年7月,在全镇开展以党员干部酒驾为主题的“一案一教育”违纪案例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做到了无职党员宣教全覆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在党组织见证下签定了《承诺书》。二是压实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管控责任。对2022年7月以后无职党员发生的违纪行为进行“一案双查”,既追当事人直接责任,也追所在党组织书记监管责任。2023年6月对因支部党员发生酒驾行为的5个村书记进行警示谈话。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立行立改。召开李楼镇纪委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通报,针对照抄照搬上级文件问题,提出通报批评,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对收文、发文中起草、审核等,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强化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文件运转,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二是追责问责,引以为戒。2022年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2022年8月印发了《高新区(李楼镇)公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会前征求意见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严肃追责问责。2022年6月17日,对组织办具体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征求意见取得实效。2022年6月28日,对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提醒谈话,强调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质量。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立行立改。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过程中,发出并收回征求意见表39份,征求到对高新区(李楼镇)党(工)委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84条、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419条。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将对高新区(李楼镇)党(工)委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合并归纳为3类9条,将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合并归纳为49条。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严肃处理。2022年6月29日,在经开区建设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责任人就反馈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作深刻检讨。二是立行立改,提升质效。2022年6月29日,在经开区建设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发区建设问题的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行学习,党工委书记带头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认领并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其他同志依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关于“融资平台管理混乱,资金出借数额较多,逾期未归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完善制度。2022年4月,易达公司组织全体股东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提高规范管理意识,同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推进公司融资平台改革,提升规范化管理能力。二是理清底数,分类施策,依法清理。老河口市易达投资有限公司因支持企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兑现优惠政策等原因分别向湖北浙诚鞋业交易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出借资金,通过法院向债务人进行保全和资产冻结,所有出借资金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三是追责问责,引以为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022年8月,老河口市纪委责令经开区党工委向老河口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回剩余欠款。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2022年8月,老河口市易达公司制定《老河口市易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老河口市易达投资有限公司重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

12.关于“融资平台管理混乱,政企不分,干部直接管理企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投融资公司平台改革。2022年7月,老河口市经开区向市政府递交书面申请,请求协调解决易达公司管理体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事一议”,加快推进易达融资平台的改革。目前投(融)资平台公司已按省、市要求完成了改革(整合),易达公司已全部划入市建投公司经营管理。二是针对问题,立行立改。针对政企不分,干部直接管理企业问题,责令经开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经建投公司(易达公司大股东)董事会研究,向易达公司委派执行董事负责易达公司日常工作。目前,不存在经开区干部干预管理易达公司日常事务及财务签批问题。三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易达公司岗位廉政风险台账,进一步明确责任,定期全面自查,防范重大风险。

13.关于“融资平台管理混乱,为企业代缴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深入了解,易达公司支付的征地补偿款,实为老河口市政府为“梦回三国”项目暂付的土地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款。

1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力,执行工程合同约定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工程管理程序。二是严格管理,举一反三。经开区举一反三,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规范建设,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经开区纪工委对2022年以来工程款支出情况进行检查,本年度未出现提前支付工程质保金行为。三是严肃问责,引以为戒。老河口市纪委监委第六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李楼镇党委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因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印发《老河口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1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力,工程款支付给非合同主体的个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工程管理程序。二是严肃问责,举一反三。老河口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针对此问题对李楼镇党委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经开区纪工委对2022年以来支出工程款项进行全面检查,暂未发现本年度有不规范支付情况。

16.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力,工程项目违规发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工程管理程序。二是严肃问责,举一反三。老河口市纪委监委第六监察室、经开纪工委给予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和提醒谈话处理。经开区纪工委对2022年以来支出工程款项进行全面检查,暂未发现本年度有不规范支付情况。

17.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力,政府项目违规采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经开区于2022年7月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采购法汇编内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及预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二是举一反三,规范管理。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服务合同项目未经公开招标,责令经开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经开区纪工委对涉及违规采购的经开区项目办下发工作提醒,要求对其它项目采购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暂未发现存在其它违规采购行为。

18.关于“发改部门违规审批项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老河口市发改局组织相关责任股室持续强化对投资项目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二是对老河口省级技术园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予以撤销,要求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重新修订初步设计,报发改部门审批。三是已制定《老河口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市属平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以及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的经营性项目,按政府投资管理执行。四是对市发改局具体负责人员及其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审批项目审核工作。

19.关于“科经部门服务经济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完善。老河口市科技经信局党组于2022年分别制定《老河口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工作方案》、《老河口市企业家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老河口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培训办班制度》,对企业家素质提升的目标任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予以明确,进一步保障了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的推进实施。二是注重培训实效。2022年,老河口市科技经信局已组织企业家、中高层管理者开展培训4期。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明确专人对培训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备查,完成培训档案整理。

20.关于“自规部门落实土地资源管理政策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相关文件规定,对工业“标准地”约束性条款进行全方位掌握。二是迅速整改。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11月10日已规范完善9宗“标准地”供应资料,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公告中明确“3+X”控制指标。充分运用区域性评价成果,切实降低入驻企业负担。三是招商推介。老河口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征收、收储该宗土地,并列入全市“招商地图”进行推介,作为招商项目首选地块重新对外招商。四是严肃问责。2022年9月,老河口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建章立制。重新修定《老河口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程》,与经开区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标准地”出让工作联动协调办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业项目建设十二条措施》。

21.关于“行政审批部门“放管服”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理顺事项清单。梳理24项民防政务服务事项,形成事项清单,邀请老河口市民防办对综窗受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规范办事流程。向老河口市民防办发出了《关于加强民防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的函》,实现民防事项线上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线下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加强施工许可证办理材料审核把关,工改系统管理员在审核施工许可事项申请时,对完成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待齐全后再按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三是依法清收。截止2022年8月26日,5个项目进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已全部清收到位。四是严肃问责。老河口市行政审批局给予分管领导、重点项目服务股工作人员、审批股负责人、审批股工作人员提醒谈话处理,进一步加强管理。

22.关于“住建部门违反工作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老河口市住建局已经形成了整改方案,确定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推动全面整改的工作专班。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老河口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条例》《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图》等规章条例。二是严肃问责。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已责令老河口市住建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老河口市住建局印发了《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政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开发区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持续巩固问题整改综合成效,着眼“长久立”推进实现长管长治,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8253027,通讯地址:老河口市李楼镇李楼街214号,邮箱:3640458328@qq.com。

 

 

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2024年1月26日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联系地址:老河口市天河路33号

联系电话:0710-8221818 邮编:441800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19022823号-2 鄂公网安备 42068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