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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河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23 来源: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3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政治巡察。2023年4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3个方面29个问题,为更好地推进整改工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制定整改方案和对照整改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机关党支部高度重视,迅速召开机关支委会制定整改方案。对照要求于4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求客观准确,切中要害,符合实际,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改进作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机关支委会正视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逐项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会议要求上来。

(二)强化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提高整改工作的时效性、严肃性,机关支委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巡察整改整体推进。根据巡察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整改清单,切实把整改责任落实到班子成员、股室及下属单位。

(三)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整改。认真对照巡察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逐项落实。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持续整改的,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逐步整改。对于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以整改促进工作,以整改提升效能。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落差方面

1.关于“贯彻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补学2018年国家和省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先后出台的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指导性意见文件。二是建立学习例会制度,由专人负责收集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制度规定等文件,在周五例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三是领导班子研究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形成剖析材料;相关人员撰写书面检查,在巡察整改会议上做深刻检讨。

2.关于“执行省委、省政府政策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鼓励党政机关优先购买配备新能源汽车,确保“党政机关当年购买配备新能源汽车数量不低于年度更新车辆的30%”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制定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计划,明确城区执勤执法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购置数量,2023年市公安局购置一台新能源执勤执法车。三是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3.关于“落实市委要求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服务中心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开展了以“精细化服务、高标准保障”为主题的交流研讨。二是对市委院内2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时进行维护,已通电使用。三是后勤服务中心与施工单位联系对接,协调变压器安装,同时对市委院内16个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维修,确保达到使用标准。

4.关于“公务用车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纪检部门沟通协调,加大重点节假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报市纪委监委。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襄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控公车编制。三是积极协调,确保公车监管系统正常使用,加快编制数据库车辆更新,加快推进全省“公务用车一张网”建设。

5.关于“办公用房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公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办公用房资产管理总台账、使用单位管理分台账、办公用房维修申报、竣工验收等制度,强化维修事项全程跟踪管理。二是积极盘活闲置办公用房,全面梳理遗留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完善并办理各项手续,有效处置、盘活闲置车库。三是严格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督办检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常态化检查,坚决整治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反馈移交。四是制定《老河口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登记。

6.关于“后勤管理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完善后勤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和检查力度,提升管理质效。二是对市委各楼栋卫生进行清洁,及时更换垃圾桶,做好垃圾分类处理。三是协调住建局、电信网络供应商对市委院内杂乱线缆进行规范整治,持续进行监督管理并长期坚持。四是发放单位和居民通行证,并坚持长期监督检查,确保机关大院车辆停放规范。

7.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及时拟定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专题学习,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结合实际解决基层困难。

8.关于“领导责任分工不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对各自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三是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每半年向主要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年述职述廉、述责述廉报告,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9.关于“常态管控开展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归档、报送信息等工作。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落实,形成报告。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11.关于“违规报销通讯费、违规报销绿化服务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退还违规报销资金。三是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核销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12.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端正态度,领导班子成员对照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原原本本进行系统学习,及时将个人学习笔记记录完善。二是单位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分工,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三是将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13.关于“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督促驻村第一书记切实履行驻村责任,已按照要求完善驻村工作签到表。二是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三是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科学调整班子分工。

14.关于“审核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一单三签”,完善补签手续,对后勤中心、保卫股核销不规范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工会委员会摸清2018年以来工会的原始财务单据,及时完善财务程序。三是制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会财会工作人员职责制度》,工会责任人写出深刻检查,工会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工会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主动参加工会财务业务培训,快速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15.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财务人员将存入个人账户加油款、备用金退还国库。二是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开展日常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学习,提高法纪意识和财务管理能力。三是建立专款专用机制,由市综合应急执法保障中心财政账户直接向加油站的账户转账充值;外出司机有关费用经市综合应急执法保障中心审核批准后,每月核销一次,遏制大额支出通过个人账户转支带来的廉政隐患问题。

16.关于“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二是清理单位2018年—2022年国有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根据情况立行立改。三是对于三环路西段南侧(原楚凯公司)院内房屋、土地产权交叉问题,按照“理顺产权关系、优化管理层级、厘清职责定位”的原则,由房屋实际产权人按照实际使用房屋、土地面积与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签订租用场地合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7. 关于“党员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等文件。二是对相关责任人病假情况进行核实,要求补办病假手续并提供病情相关证明。三是对相关同志进行集中约谈并作深刻检讨,在大会上通报批评。

18.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是否设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集中研究,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提高维修支出额度,明确规定1万元以上维修支出必须经过“三重一大”会议决定。

19.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3年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二是机关党支部梳理非党在职在编人员,按照发展党员的条件,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在2023年吸纳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2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工作制度,组织机关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好支部活动,做到组织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二是支部委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课教育。三是从2023年1月起,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针对“三会一课”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限时整改,做到“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拟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拟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方案,2023年5月前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

2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完善机关事务中心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会议研究部署对机关事务中心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同时结合实际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23.关于“廉政教育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政责任书,针对9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警醒全体干部职工从典型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4.关于“履行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单位个人借款已与当事人协商催缴,已全部退款到位;个别特殊个人借款问题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与国资局沟通处理。二是四笔应收款(工程款)业主信息已通过公安局户籍科查询核实具体情况,符合销账处理条件的报市财政局进行核销,逐步处理好挂账问题。三是往来款项中其他单位类共涉及四项内容,已向单位老同志询问基本情况,并核查现有存在的凭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整改。

25-26.关于“选人用人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不够经常、选人用人工作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题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条例条规,全面把握深刻领会条例条规的内容和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二是对现有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完善单位干部任用管理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已从2022年12月起,凡是涉及选人用人问题,一律使用专门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

27.关于“交流轮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人事股梳理截至2023年4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在本岗位超过10年没有进行交流轮岗的情况,拟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调整报告,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实施。

28.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级单位工作制度,目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级单位工作制度已制定。二是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做好监督常态化,运用好“四种形态”。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一)持续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深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抓住整改不放松,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制度。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特别是“三重一大”等问题,坚持从小事抓起,从严执行“三重一大”“一单三签”等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推进巡察成果运用,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公车、公房等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开展好创文、“双报到”、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等活动,实现巡察整改和重点工作两促进、双提升,为重振老河口雄风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10-8229164,通讯地址:老河口市胜利路39号,邮箱:2131409030@qq.com。

中共老河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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