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供销社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25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市供销社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市供销社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省委、市委和我市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提高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对未学内容进行补学。
2.关于“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为农服务基础建设,完成相关服务网点布局与提升,并积极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切实增强服务能力。二是着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发展服务联盟、扩大土地托管规模等方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3.关于“推进城乡综合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寄递物流供销产业园建设了“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采集配中心及商品展示中心。二是持续推进云仓网络体系建设,提升网点覆盖水平与服务能力。三是推动基层服务网点功能拓展,整合叠加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项目。四是提升运营管理智能化水平,通过配备统一系统加强数据采集与管理。
4.关于“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农村电商发展工作,调整并明确工作机构与职责。二是协同推进基层新供销服务点建设,开展农资销售等服务,提升为农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三是通过组织农产品网上展销活动等方式,促进本地农产品产销对接,拓展销售渠道,并与相关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5.关于“落实市委中心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研究部署,积极引进社会资源盘活社有资产,并对重点意向项目建立专项推进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领导统筹与专人负责相结合的工作闭环,确保招商工作高效落实。三是推动项目签约落地,相关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6.关于“推进基层社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强化项目审批、过程监控与绩效评估,确保资金有效用于支持重点领域。二是推进部分基层社的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引导基层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并共享收益。
7.关于“市场保供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提升应对自然灾害与市场波动的能力,强化农资战略储备。二是在关键农时通过数字新供销、农服公司及农资网点等多种渠道加强农资供应。
8.关于“社有资产监管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统一监管。二是对系统内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摸排与信息收集,为后续规范登记做好准备。三是通过沟通协商、依法诉讼、评估后追缴及收回资产等方式分类处置巡察反馈的问题。四是组织对存在隐患的房屋、仓库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开展全系统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重点围绕接待标准、审批流程等环节强化制度意识。二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从严落实用餐标准与审批流程。
10.关于“违规核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相关财务制度,严格实行“先审批、后执行”原则,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源头管控。二是对违规报销款项予以清退,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1.关于“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合规意识,明确费用支出标准与审批流程。二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议费及其他费用报销进行严格规范,加强制度约束,筑牢财务管理防线。
12.关于“无依据补发工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相关材料,补齐工资核定及调整所需的完整手续与政策依据。二是规范奖励性工资补发流程,确保所有发放事项均有明确依据。
13.关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违规领取的报酬予以清退。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相关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4.关于“厉行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差旅费管理等财务制度,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与合规观念。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通知精神,规范公务外出与费用报销行为,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15.关于“机关行文不严肃、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内部规范管理,推进公文管理规范化。二是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绝不把历史遗留问题再留给历史。
16.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7.关于“坐收坐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明确要求所有二级单位将收入全额、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规范意识和纪律观念。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8.关于“支出无发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财务制度,明确规定所有支出须凭合规票据报销,严把支付审核关口。二是建立健全“先审后付”及双岗审核机制,强化对大额资金支付的监督制约,确保支出合规、透明。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9.关于“记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财务及记账管理,强化合规操作意识。二是对历史遗漏账目进行全面梳理与补记,确保账目完整准确。
20.关于“资金未直达第三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账户的系统梳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强化资金流向监管。二是严格执行资金直接支付至最终收款方的规定,确保资金流转合规,防范资金支付环节的廉政风险。
21.关于“房租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资产出租收缴台账,确保租金收入登记清晰、有据可查。二是全面补齐房屋租赁合同、收款票据等相关材料,并进行规范归档,形成完整闭环的财务凭证链条。
2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与资金监管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督。二是规范工程款项支付与结算管理,确保项目运作合规有序。
23.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规定完成资产移交与账务转化,确保资产以规范形式入账管理。二是对已购置但未登记的资产,及时补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对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管,并定期组织清查。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薄弱方面
24.关于“社有资金投资效益较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对相关参股农服主体开展规范性自查,强化资金监管与项目跟踪,确保投资合规并取得实效。二是通过函告等方式,明确要求并督促相关参股企业及时履行分红义务,以保障投资收益。
25.关于“党组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并开展专题授课,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宗旨意识。二是建立健全考勤与薪酬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考核要求。三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日常监督,督促工作纪律落实。
26.关于“人员招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招聘相关制度规定,增强规范意识。二是严格按程序开展干部选拔和招聘工作,包括酝酿讨论、民主推荐、征求意见及公示任命等环节。
27.关于“党组会议召开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会议记录与管理,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召开机制,确保会议规范举行。
28.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事项报表。
29.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升会议质量。
30.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在党组会上明确年度重点与责任分工,提升工作的计划性与系统性。二是组织支委成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强化履职能力,严格按程序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1.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分工并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党组通过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化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重点领域和环节建立常态化排查防控机制,确保风险可控、责任落实。
3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内审监督机制,明确监事会监督职能。二是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对相关服务项目主体遴选进行公开,并引入第三方审核,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三是规范机关财务审批流程,将监督要求融入日常管理。
33.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二是通过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心得交流等形式,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筑牢宗旨意识。
34.关于“日常监督工作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统一监管,将账目纳入统一管理体系。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
35.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政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记录决策过程。二是进一步健全干部退休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手续办理。三是统一规范内设机构名称并完成挂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将整改过程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
(二)一以贯之抓实巡察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对照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持续跟踪督办落实,确保所有问题彻底完成整改。
(三)全面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基层社建设、社有资产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做到一体推进、有机衔接、相互促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8305348(工作日:8:30-18:00);邮政信箱:湖北省老河口市和平路39号(编码:441800);电子邮箱4219048@qq.com。
中共老河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6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联系地址:老河口市天河路33号
联系电话:0710-8221818 邮编:441800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19022823号-2 鄂公网安备 42068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