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4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机关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市人大机关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传达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重要标尺,更是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关键契机。机关党组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好整改落实,其他党组成员各司其职,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方向。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迅速制定《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靶向精准、落到实处。
(三)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整改落实。机关党组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督办,确保问题清零见底。机关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对标问题,主动将自身摆进去,深挖细剖、红脸出汗;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亲力亲为,定期主持召开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分工,主动认领任务,深入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定期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关于“学习新思想新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关于“推进基层代表联络站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指导性意见》,完成3个代表联络站地址调整。二是制定《老河口数字人大项目技术方案》,实现民意收集、议案处理、进度跟踪、满意度自动统计全流程智能化。三是稳步开展10个乡镇街道代表小组活动、接待选民、走访群众、意见办理、建议收集等工作。
3.关于“‘数字人大’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数据更新机制,数据已同步更新。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开展智能履职系统运用培训学习,激发系统功能,提升履职质效。四是优化“老河口人大无纸化阅文系统”,开发意见建议反馈模块,提升反馈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关于“跟踪督办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依照《老河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主任会议意见建议处理规程》,明确责任单位与反馈时限,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提交处理情况报告。二是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已全部上会审议。三是扎实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备份归档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5.关于“人大常委会公报向社会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审议通过《老河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行使监督职权向社会公开工作。二是加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信息在老河口市政府网上公开力度。三是及时发布《老河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6.关于“基层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人大机关邀请专家作《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专题辅导讲座。二是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开展人大代表主题培训。三是结合执法检查开展人大代表专题培训。
7.关于“监督管理人大代表履职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档案,规范整理人大代表履职台账,实行“一人一档”。二是严格落实代表小组活动规范记录要求。三是落实人大代表履职积分“量化评价”。
8.关于“指导服务人大代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分层分类”指导体系,开展针对性地履职培训。二是深化“两个联系”,定向开展指导服务。三是开展“代表集中活动周”活动,推进代表履职尽责。
9.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学习内容,定期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0.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人大机关财务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制度开展接待工作。二是加强老河口市“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制度的学习。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1.关于“违规发放驻村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违规发放的驻村交通补助已退还。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严格执行驻村补助管理规定,明确发放条件、标准、范围、审批程序等。
1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人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公务用车加油纪实台账,实行“一车一卡”“一车一帐”,并安装车载定位设备接入市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全程监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3.关于“审核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人大机关财务制度,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4.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对漏登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确保账实相符。
15.关于“学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老河口市人大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月度集中学习、季度专题研讨。二是完善学习制度,搭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党员个人自学”三级学习体系。
16.关于“调研工作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层面提升调研质量。二是举办“业务大讲堂”,围绕“如何写好调研报告”作专题授课。三是以“聚焦真问题、掌握一手料、提出实对策”为导向,制定靶向明确的调研计划,提升调研质效。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7.关于“‘三重一大’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派出纪检监督组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督事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二是规范“三重一大”记录要素标准,实行一事一记。
18.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时间、活动流程、学习内容等要求。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党内政治生活。
19.关于“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题党日活动规范使用“三会一课”记录本。二是建立会议资料分级审核机制,即记录人自审、支部委员复审、支部书记终审,确保记录规范。
20.关于“纪律作风松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人大机关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加强日常行为监督,对发现的纪律作风松弛问题,实行“即查即处”。
21.关于“驻村帮扶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要求选派驻村干部,严格执行驻村队员“在岗、在位、在状态”要求,建立驻村工作队台账,每周梳理工作进展,加强驻村干部日常管理。
22.关于“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帮带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受处分干部建立“一对一”教育帮带机制,明确帮带人、制定帮带计划。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半年对受处分党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帮助受处分党员调整心态、端正思想、汲取教训,主动改正错误。
23.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要求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机构编制批复文件,规范各股室挂牌。二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执行机构编制工作要求的自觉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工作不仅是解决当前问题的需要,更是推动单位长远发展的关键。在整改问题完成的同时,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等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严谨,真正把巡察整改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抓实建章立制,全力维护制度权威,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始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工作。通过党建工作述职、定期研究、经常性检查、失职问责等方式,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已整改到位的,要持续推进,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提升。聚焦“干部素质提升年”总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省人大系统“聚力支点建设·代表行动”结合起来,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让人大工作真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实践载体,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守正创新建设好“四个机关”,努力服务好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986330801(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邮政信箱:老河口市中山路15号人大办公室(邮编:441800);电子邮箱:286541363@qq.com。
中共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6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联系地址:老河口市天河路33号
联系电话:0710-8221818 邮编:441800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19022823号-2 鄂公网安备 42068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