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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 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5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巡察组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和反馈会上讲话精神。局党组全面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4月11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目标,落实整改任务。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中共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注重成果运用,推动工作开展。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对存在的问题注重从思想上找根源,从制度上找原因,从管理上查漏洞,立足补短促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净化队伍风气、提升队伍实力,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对漏学内容进行梳理补学。

2.关于“贯彻落实优抚政策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放宣传手册进行网络祭扫宣传。二是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正在有序推动落实中。三是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优待证激活率。

3.关于“红色资源传承保护利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清明”“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经常性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全市范围内的零散烈士墓及烈士纪念设施已修缮维护到位。三是落实日常联络,建立烈士保护机制。

4.关于“持续推进双拥创建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二是督促双拥各成员单位有序开展工作。三是对全市双拥宣传牌进行了排查,损坏的已全部修复。四是市级层面及基层单位双拥共建活动正常开展。五是现役二等功军人已做好登记,根据政策要求待其退役后列入地方志。

5.关于“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培训中心开发培训专属课程,确保全员参训。二是通过年度退役士兵工作群征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意向,大力宣传省级和襄阳市级统筹培训项目。三是组织专人对全市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向退役军人发放“就业意向征集表”收集退役军人就业意愿。宣传推广“荆楚崇军”小程序,帮助退役军人在全省找工作,扩宽了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6.关于“指导督导基层服务站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制定了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计划。二是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针对优抚褒扬、思想政治和权益工作不定期开展指导、督导。四是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已制定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计划。

7.关于“理论中心组学研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研讨。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党组3人已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治不力

8.关于“执行值班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安排部署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值班管理制度,确保值班电话全天候畅通。二是加强对基层服务站的督办检查,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履职。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9.关于“机关学风文风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文件审核制度,确保公文起草严谨规范。二是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围绕《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二是完成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数据上报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重复、无错误。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1.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报销流程,加强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1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审批程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经纪律和接待费报销规定,在大会上,主要负责人就公务接待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提醒,确保公务接待过程中流程规范,报账材料规整。

13.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按程序履行三方询价,专人审核把关采购合同和经营资质。

14.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现已全部登记入账。

15.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二是加强专项资金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有弱项

16.关于“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会议由专人专本记录。

17.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加强事前沟通,做到有请示、有报告、有结果。二是规范记录会议决策过程,会议讨论发言、决策意见记录详实。

18.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指标。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传达学习全市违反值班值守纪律无故脱岗情况通报,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9.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路径图,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

20.关于“‘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建立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台账,并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三是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加强对分管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大帮扶救助政策宣传。

21.关于“抓党支部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已完毕,待审批后再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进行换届。二是2025年度局机关、军休所2个党支部正常开展党员日常管理考核和年度履职承诺工作。

2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听取意见;会上,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查摆问题,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切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查摆突出问题,真正起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的作用。

23.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主题党日规定流程开展活动,每月过“政治生日”党员按要求交流发言,畅谈入党体会。

24.关于“基础性工作薄弱,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党建工作资料,规范填写支部手册。会务情况由专人专本详细记录。

25.关于“考核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规范开展干部考核工作。

26.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将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贯通融合,引导党员干部夯实思想根基。

27.关于“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规范内设股室设置。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不断提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的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执行能力,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以保障国防和改革强军为目标,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就业创业扶持等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事关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加强退役军人事务资金使用管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相关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保证和促进退役军人事务事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队伍。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0)818410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邮政信箱:湖北省老河口市航空路112号(邮编:441800);电子邮箱:549093018@qq.com。

中共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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