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老河口网 > 部门网页 > 纪监委 > 巡视巡察

中共老河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 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老河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政治巡察,并于2025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通过压实“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直接责任人”三项责任,确保整改方向正确、扎实有力。

(二)精心部署安排,推动全面整改。市委编办照单全收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逐一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确保有序整改。

(三)突出务本务实,深化整改成效。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逐条对照市委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做到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及时建章立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从制度机制上查找深层次问题,进一步补齐短板、消除盲区,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机构编制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升编办干部理论武装水平。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组织集中学习,通过融入日常、研讨交流,促进常学常悟、入脑入心。三是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年”,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业务大提升”培训活动,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制度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2.关于“落实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加深编办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等内容纳入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并在全市2025年度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上组织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全市组织人事干部的机构编制业务能力。

3.关于“履行监督检查有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树牢法治思维,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持续强化法治观念。二是调优配强监督检查队伍,选配1名复合型人才充实到监督检查队伍。三是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全市开展事业单位抽查,实现监督检查与日常管理有效衔接、同频共振。

4.关于“开展日常监督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清理违规挂牌,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增设内设机构、调整内设机构名称和擅自加挂牌子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摘除违规挂牌。二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将机构编制工作执行情况纳入全市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在每轮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同步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三是建立日常督查机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对各地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协同检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5.关于“机构编制方案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严格按要求制定机构编制方案或调整意见。二是逐步规范,对前期已设立的事业单位,结合上级事业单位改革重组整合有关要求,逐步规范机构编制方案。

6.关于“监督部门落实机构编制情况履职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力量配置,动态调整监督检查股人员分工,选配1名年轻干部充实到监督检查队伍。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将机构编制工作执行情况纳入全市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在每轮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同步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7.关于“编制资源统筹使用优势未凸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创新编制管理模式,依托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每年开展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评估,督促空编单位补充人员。同时,在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大部门、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切实发挥编制资源最大作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违规发放驻村生活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财务制度,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清退相关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9.关于“节日福利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制度,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清退相关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0.关于“费用支出票据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文件,引导干部认真领会工会政策,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报销流程,确保依据完备、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11.关于“支出费用与明细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费用报销审核,确保收支程序和附件齐备,不断提高机关财务管理水平。

12.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相关规则的学习,切实提升对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按标准执行、依规操作的认知度与执行力。二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登记,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3.关于“审核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租车管理的通知》,不断提高公务用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二是坚持用车审批、统一调度制度,通过公车管理平台及时录入用车信息,待公车平台审核调度后使用车辆,确保用车规范。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4.关于“未履行三方询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履行三方询价程序,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强化成本管控,防范廉政风险,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5.关于“党内监督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政策法规,切实提升全体党员对党内监督工作的认识。二是充分开展沟通,指定日常联系人负责联络市纪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题共答。三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制度。

1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覆盖谈心谈话,专题学习党内法规,为民主生活会高效召开做好准备。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个人意见建议,针对具体问题逐项对照检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二是规范党课讲授,围绕机构编制中心工作设计选题,避免空泛化、同质化,加强对党课讲稿审核把关,确保党课质量达标。

18.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将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工作实效。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会前依托主题党日扎实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与意见征集。党支部书记带头查摆问题,党员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增强党支部凝聚力与党员担当意识。三是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及时归档整理相关资料,确保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19.关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重要党内法规,开展专题学习。二是规范开展党建工作,明确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确保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先后围绕“一线工作法”“履职事项清单”“开门教育”等开展活动,有效丰富了活动形式,提升了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0.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市委编办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个性化清单,严格对照2025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21.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文件精神,确保编办干部准确掌握文件精神实质,修订《市委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平时考核,有效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机制,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常态长效。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整改“过关”思想、杜绝“松劲歇脚”心态。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常态长效整改与推动机构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市委中心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动我市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0)822223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邮政信箱:老河口市光化街道胜利路39号市委大院综合楼5楼(邮编:441800);电子邮箱:917896865@qq.com。

中共老河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联系地址:老河口市天河路33号

联系电话:0710-8221818 邮编:441800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19022823号-2 鄂公网安备 42068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