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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1215、1215-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08 来源:
    

河土网挂字[2012]07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经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12年8月28日8:30时至2012年9月11日10:00时整在襄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简况:

宗地

位置

土地

面积(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宗地四至

范围

规划指标要求

(万元)

(万元)

(万元)

建筑

密度

容积

绿地

1215

老河口市赞阳办事处卢营村

48003.6

商业、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东至卢营村,南至1215-1号地块,西至卢营村,北至卢营村

≤35%

≤2.8

≥30%

8678

2604

5

1215-1

老河口市赞阳办事处卢营村

49626.7

商业、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东至卢营村,南至卢营村,西至卢营村,北至1215号地块。

≤35%

≤2.8

≥30%

8974

2692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

三、有意向购买者,必须登录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提前申请企业或个人CA证书,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律遵从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

1、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意竞买者须于2012年8月28日前,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进行注册并申请企业或个人CA证书成为VIP会员,方可参与竞买。

2、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购买者必须在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为网银客户,在网上交易系统点击“申购”,在2012年9月10日18: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通过建行网银系统一次性汇入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供应中心在建行的网银帐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截止时(2012年9月11日10:00时整)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报价最高且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五、个人竞得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竞得者须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及《成交确认书》到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老河口市秋丰路中段南侧)办理相关手续。

六、特殊说明事项【详见中国土地市场网(区域导航:湖北--襄阳--老河口)、襄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今日老河口网站】。

12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该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老河口市赞阳办事处卢营村,四至范围:东至卢营村,南至1215-1号地块,西至卢营村,北至卢营村。拟出让宗地面积48003.6㎡,折合72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规划控制指标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2:8),建筑密度≤35%,容积率≤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出入口方位:316国道,重阳路,政通路。停车(机动车)0.1-0.3当量小汽车/户,1.0车位/100㎡商业建筑面积,(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少于1辆/户。退道路红线:多层:316国道≥16米、重阳路≥10米,政通路≥8米;高层:316国道≥18米、重阳路≥12米,政通路≥10米。该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条件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及宗地红线内平整。该出让地块的土地交易费、土地评估费、土地测绘费、土地登记代理费、征地代理费已列入本次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内。

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必须赔偿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出让人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及相应损失,出让人可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予以出让。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215-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该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老河口市赞阳办事处卢营村,四至范围:东至卢营村,南至卢营村,西至卢营村,北至1215号地块。拟出让宗地面积49626.7㎡,折合74.44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规划控制指标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2:8),建筑密度≤35%,容积率≤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出入口方位:316国道,政通路。停车(机动车)0.1-0.3当量小汽车/户,1.0车位/100㎡商业建筑面积,(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少于1辆/户。退道路红线:多层:316国道≥16米、环四路≥16米,政通路≥8米;高层:316国道≥18米、环四路≥18米,政通路≥10米。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条件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及宗地红线内平整。该出让地块的土地交易费、土地评估费、土地测绘费、土地登记代理费、征地代理费已列入本次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内。

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必须赔偿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出让人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及相应损失,出让人可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予以出让。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七、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老河口市):   程女士  0710-8361169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襄阳市):     王先生  0710-3534525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襄阳市):     李先生  13871641304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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