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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河口市纪委 老河口市监察局 关于转发襄阳市纪委《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廉政提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4 来源: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纪委,市直各部办委局、人民团体党委(党组),公检法司和垂直管理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驻纪检组:

近日,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襄阳市纪委、监察局发出了《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廉政提醒》,现转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党员干部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市纪委监察局受理单位和个人主动上缴违纪款和礼品礼金,在建设银行开设“623廉政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老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42001647088053005623。缴款人在办理廉政账户缴款时,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不需说明款项来源和缴款理由,缴款人可用实名,也可不记名。鼓励用实名存入。 缴款人向“廉政账户”缴款后,受理银行提供的廉政账户凭证,可视为拒收礼金的证据。          

中共老河口市纪委

老河口市监 察 局

2013年12月23日

 

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

廉 政 提 醒

 

1、严禁同城公款吃请。在城区内从事公务活动,不准安排和接受公款接待用餐;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

2、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

3、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种“带彩”打牌活动。

4、严禁参加由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5、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6、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7、严禁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借下基层之机收受礼品及土特产品。

8、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9、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10、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大力精减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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