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老河口网 > 城事 > 百姓关注

学生开学前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6-08-24 来源:
    

据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受理统计数据显示,每年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夕,以学生为主的消费投诉量明显增多。新衣服、新书包、新文具成为时下热销品,一些商家利用学生思想单纯、消费知识少的特点,向学生推荐质次价高的“残次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就采取故意拖延、敷衍搪塞的办法处理,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为此,老河口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一是购买商品前要对商品质量、价格和商家信誉要有大致的了解;二是消费后要主动索取发票、收据,并要求商家详细填写三包凭证;三是出现消费纠纷后不能意气行事、忍气吞声或过多的责怪孩子,要与经销商进行理论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到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是不要盲目消费,根据各自需求,避免浪费。

面对开学前的消费热潮,消费者委员会同时也提醒家长们莫要助长学生的攀比心理。孩子正处在成长阶段,考虑问题不够成熟,同时他们的价值观、消费观还没有完全明确,家长不应该盲目攀比消费。在学生适应新的生活学习环境后有针对地选购日常学习生活用品,所购商品应以实用为主,不要一味迎合孩子的喜好,不宜铺张浪费,要培养孩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2016年8月24日

中共老河口市委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主办 老河口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荆楚网提供技术支持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19022823号-2 鄂公网安备 4206820200003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2120200035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7420012

版权为老河口网 www.laohekou.com.cn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老河口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10-8241616 邮箱:lhktv000@163.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710-8241616 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