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8年4月8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18年10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肃认真对待,坚决照单全收,深刻剖析反思,坚持立行立改。迅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每月重点工作调度会都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层层传导整改工作压力。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每月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顺利推进。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任领导到任后,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按期全面整改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老河口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针对44个问题分别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的目标任务、整改责任和工作要求。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督办落实。建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销号台账,将每项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和科室,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全局上下做到了抓整改落实态度坚决,认领问题积极主动,对待问题诚恳接受、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倒逼整改落实。针对反馈问题,逐项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整改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落实结果清单。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加快整改。针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把脉问诊,研究具体对策,持续推动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还有4个正在持续整改,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期间,制定整改措施116条,完善制度5项,追责问责21人(其中正科4人,副科1人,其他党员干部16人),挽回经济损失17.66万元。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宽松软,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0月18日、12月6日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产生问题原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根据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水利局工作实际,针对重点工作分别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路线图和工作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制定并下发《关于2018年度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和《市水利局关于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组建工作专班,从2018年年底至2019年1月对各二级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考核检查已于2019年2月份结束,考核结果已通报各二级单位。
2、关于重部署轻运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二级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支部,起草了《市水利局关于规范调整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请示》,已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二是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组织部批示,结合机构改机迅速推进支部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将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开展。
3、关于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2月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对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水利宾馆承包期满后已收回承包权,目前已停止对外营业,未再进行对外进行承包,在市委巡察反馈前已整改到位。
4、关于党组会议不正常,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2月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对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了专题学习,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制等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做到有专用记录本、明确记录人、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管理规范。三是分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
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0月1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并于12月6日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对《老河口市“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河纪发[2012]8号)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2018年10月29日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对《老河口市“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河纪发[2012]8号)进行了专题学习,并按照文件规定民主选举水利局“三重一大”监督员。局党组向每名监督员发放了聘书和专用笔记本,笔记本年底统一收回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18年12月10日,我们召开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招标代理会议,局“三重一大”监督员参加了会议,并对会议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发表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确保顺利履行职责。2019年涉及水利工程建设招标等工作已召开7次以上“三重一大”会议。
6、关于党内生活“一团和气”,遇到问题躲着走,起不到交换意见,促进工作目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0月18日、12月6日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对民主生活会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按照《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河组字[2019]1号)文件规定,局党组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做到征求意见建议全覆盖,谈心谈话透彻、充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遮不掩,切实达到交流思想、消除隔阂,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目的。2019年1月31日下午召开了水利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进行,会后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在局机关全体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上进行了通报。三是民主生活会结束后,我们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各种过程性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程序完善、记录完整、资料齐全,相关资料会后已上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7、关于民主生活会严重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0月18日、12月6日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对民主生活会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责成两位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报已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三是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组织召开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扎实做好会前准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8、关于面对困难不能迎难而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们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于10月17日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落实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经费及中央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请示》(河水文[2019]123号),请市政府协调市财政早日落实农水站及其他水管单位人员编制经费,待编制、经费落实到位后,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拟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明确10个农水站工作人员。目前文件市政府已签批至市财政局,要求市财政局拿出具体落实方案,我们将与市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落实到位。二是局党组将与市委组织部积极沟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堤防处、孟桥川水库主要负责人尽早落实到位。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9、关于“群教”活动文件领导签批意见缺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存在原文照抄照搬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文收发、审核、转发、签批制度,规范公文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理论学习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局党组成员能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机关支部活动,同时对联系点单位党支部活动进行督促指导。三是加强对二级单位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制定并下发《关于2018年度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从2018年年底至2019年1月对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检查结果将全局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检查考核已于2019年2月完成,考核结果已通报各二级单位。四是责成堤防处负责人和水政大队当事人深刻反思并做出书面检讨,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五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相关知识并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10、关于水利系统二级单位党组织设置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二级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支部,起草了《市水利局关于规范调整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请示》,已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二是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组织部批示,结合机构改革迅速推进支部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将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开展。
11、关于局下属二级单位工作纪律作风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机关管理制度,同时督促各二级单位制定完善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单位管理。二是局监察科、办公室不定期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开展作风纪律检查,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肃工作要求。6月25日下午,局办公室、监察科联合对局机关、堤防处、水政大队上班纪律进行了检查,要求不在岗人员作出了书面说明。三是对堤防处、水政监察大队未遵守上班纪律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堤防处当事人、水政大队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交局整改办公室备案;唐沟水库麻将桌已撤除,单位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关于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虚化弱化,走套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0月18日、12月6日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关于加强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等作为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并进行了学习。二是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不忘初心、警钟长鸣》、《铁血忠魂-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和担当》等警示教育片,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2018年12月6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对2018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制定并下发《关于2018年度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组建考核工作专班,从2018年年底至2019年1月初对各二级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检查,检查考核已于2019年2月完成,考核结果已通报各二级单位,我们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13、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0月18日、12月6日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局党组、防办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和纪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局党组、班子成员、各科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并下发《关于2018年度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组建考核工作专班,从2018年年底至2019年1月初对各二级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检查,检查考核已于2019年2月完成,考核结果已通报各二级单位,我们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要求认真完成。四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我们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进行述职述廉,并将述职述廉报告报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14、关于局机关发文泛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2018年全年共发文138件,比2017年已有较大幅度减少。二是发文中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短小精干内容实在,没有发照抄照搬、脱离实际的文件,做到文件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了公文质量。三是局机关OA系统运行良好,收文发文处理高效快捷,纸质文件印发得到进一步减少,没有发生一起因文件传输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现象。
15、关于违规发放通讯补助、信息宣传奖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局机关发放通讯补助已经全部清退,三名当事人信息奖励费已清退。二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及二级单位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规范办事,加强监督检察,按照有关政策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三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四是局党组成立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开展2018年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发送各二级单位。
16、关于市水利局机关违规发放节日补助、加班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的补助、加班费已全部清退。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工资、津补贴发放等有关条例、规定的学习,全面提高对从严遵守财经纪律的认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等工作。三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17、关于马冲水库违规发放值班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成立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开展2018年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发送各二级单位。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13人值班费已清退。三是马冲水库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四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18、关于水政监察大队违规发放奖励工资、下乡补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成水政监察大队清退违规发放29人奖励工资、31人的下乡补助费到指定账户。二是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全体干部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保证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督促水政监察大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坚决做到不违规违纪,滥发津补贴。四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19、关于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使用专项资金发放劳务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问责。2018年11月2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研究,会议决定对时任联系堤防处工作局领导同志、堤防处工作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责成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就此事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上报局整改办备案。三是已责成堤防处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报局整改办备案。四是督促堤防处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20、关于局机关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防办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条例、规定,全面提高对从严遵守财经纪律的认识。二是责成相关经办人和财务科负责人做出书面检讨,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三是今后工作中进一步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一单三签”等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程序等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四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21、关于二级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开展2018年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发送各二级单位。二是今后工作中督促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一单三签”等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要求、程序等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三是已责成堤防处分管财务工作领导、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黑虎山水库主要负责人、朱排岗泵站主要负责人在单位干部职工会上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四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22、关于局机关违规报销车票、饮酒副食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防办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全面提高对从严遵守财经纪律的认识。二是已责成当事人清退超标准报销费用。三是局财务科负责人、当事人、经办人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四是今后工作中认真执行差旅费报销等制度,严格财务管理,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五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3、关于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时任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报已局整改工作工作办公室备案。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早日归还借款,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24、关于局机关差旅费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成局财务科负责人、经办人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二是局党组、防办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全面提高对从严遵守财经纪律的认识。三是今后工作中认真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和“一单三签”等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要求、程序等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财务管理,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四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25、关于重复报销出差机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当事人已清退重复报销机票费用到市委巡察办指定账户。二是已责成经办人做出书面检查材料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三是要求局机关财务科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知识、专业法规学习,严格财务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四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26、关于堤防处违规报销生活、交通补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成当事人清退超标准报销费用,并在堤防处干部会上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二是要求堤防处认真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加强差旅费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三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27、关于退休人员手续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当事人已清退多发工资,人事科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二是严格落实干部职工退休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对到龄应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职工,不论有何原因,均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28、关于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水利局岗位、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岗位管理、考勤管理、年休假、请病假制度,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通知相关人员办理请病假手续,已报局人事科备案。三是由人事科通知两人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四是经与当事人面对面座谈,两人已经于2019年8月16日向局党组报到后到岗上班。
29、关于冯营水库财务核销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冯营水库已按照要求补充发票等报账资料,完善了入账手续。水库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督促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水库财务管理工作。
30、关于马冲水库违规报销租车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已责成当事人清退报销租车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已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督促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坚决做到不违规违纪。
31、关于汉江河道堤防处江河工程队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目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成堤防处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作出书面检查,检查材料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二是市堤防处将购买电脑登记入单位资产目录,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相关材料已报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32、关于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法规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2月6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对《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有记录和学习笔记,相关资料已归入整改档案。二是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法规,按规定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33、关于机关用人脱离监管,混编混岗混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成局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局党组就相关问题做出情况说明,检查材料和情况说明报局整改工作办公室备案。二是鉴于水利局目前工作实际,为确保机关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将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借调人员逐步进行清理规范。因工作需要,一时难以清退的,结合科室岗位职责,予以规范,逐步清理。通过清理、清退借用人员,压实在编人员责任,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三是逐步解决机关借调人员养老保险等问题,确保单位稳定。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于2019年11月22日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解决水利局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的请示》(河水文[2019]140号),市政府已将文件签批至市财政局,我们将与财政局积极会商,妥善解决机关借调人员养老保险问题。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执行,逐步捋顺现有人员干部人事关系,规范机关选人用人管理工作。
34、关于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选拔任用干部“十严禁十不准”等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2020年4月20日,水利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结合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水利工作实际,对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牵头人配备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各科室负责人、牵头人人选。目前正在征求市纪委意见,待意见征求完成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时办理干部选拔任用手续,确保机关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落实到位。
35、关于以挂代任,领导干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相关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学习。2019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由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会计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局党组将召开专题会议,对干部挂职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严格按照干部挂职工作要求规范干部管理工作。
三、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市水利局党组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带领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局党组书记将坚决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等,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们将加强督办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水利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水利事业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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