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8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光化办事处党委进行了政治巡察,2018年10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光化办事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光化办事处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主任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办公室、纪检办、组织办、宣传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整改过程中,制定整改措施38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1项,追责问责45人,其中立案6件16人,已党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20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1.18万元。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光化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新理念学习安排不多,组织专题学习次数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光化办事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2)在整改过程中举一反三,对2018年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并且及时学习传达系列重要工作内容,增加十九大以来新思想、新理念的学习内容,确保在党委中心组学习过程中有专人记录。(3)加强思想建设,办党委中心组2018年、2019年共组织学习29次,重点学习党的十九以来新思想、新理念,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上级重要文件、讲话精神等。
2、关于“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未按要求传达学习,学习记录存在造假应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严肃性和纪律性的认识,对学习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肃规范学习记录。(2)加强对中心组学习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按照《光化办事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中心组学习,同时开展了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三重一大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监督员切实发挥作用。(2)抓好“三重一大”监督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监督员选拔,推选3名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机关干部,作为新一届“三重一大”监督员,并颁发证书。(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促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化。
4、关于“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学习《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让领导班子成员熟知党委议事决策相关制度。(2)严格落实事先提议、讨论酝酿、集体决议工作机制,如在2018年12月29日党委会议上讨论研究的人事工作,严格执行参会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3)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规范记录干部任免事项。
5、关于“党委议事议而不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光化办事处党委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葛某涉嫌“吃空饷”问题。(2)葛某涉嫌“吃空饷”一事由光化办纪委调查核实,鉴于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需继续接受治疗,建议对其免予党纪处分,由光化办党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其原属于下岗分流人员,鉴于目前已不能正常履职,向市委组织部报备,按分流人员相关政策给予本人按实发工资的70%计发。(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光化办事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了请销假程序,形成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6、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习研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办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究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路径图。(2)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严格按照全办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路径图,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进行落实。
7、关于“主要领导参加所在支部学习不到位、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影像、记录资料完备规范。(3)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未参加的及时进行了补学。(4)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积极按要求讲了党课。
8、关于“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抄袭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进行了自查,并对撰写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不认真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杜绝照抄照搬。(2)光化办机关、财政所、宋营村、雷祖殿村、查营村等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处理。(3)进行督办检查。印发了《关于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问题的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
9、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由办纪委对西关村、雷祖殿村、查营村、辛店岗村四位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明家山村、秋丰路社区党组织书记写出书面检查。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召开11月、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长期坚持。(2)组织召开督办会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各党支部以更高标准、更严认识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按照议程进行,不走过场,会后加强资料管理收集归档。
10、关于“党支部学习教育参学率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大党支部学习组织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党支部学习的积极性。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进行了补学。(2)采取微信推送、送学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提高了党支部学习教育参学率。
11、关于“基层党组织学习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由办纪委对巡察中反馈学习效果不佳的西关村党支部书记、三岔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徐家滩党支部书记、查营村党支部书记做警示谈话处理。(2)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召开会议,以会代训,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提升党性修养。(3)开展经常性应知应会测试。
12、关于“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融合出现盲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支部主题党日”与“三会一课”相结合,规范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同时做好党组织活动记录,规范整理相关资料。
13、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光化财政所、光化国土资源所支部已按照要求完成换届工作。(2)按照相关程序,社区党委下设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支部换届,2019年8月30日全部结束。(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有关程序、内容、要求执行,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14、关于“社区党委对下设党支部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督促社区党委对下设党支部加强党务培训,2018年5月27日在拦马河社区会议室开展“五强创示范”业务培训会,2018年9月17日在光化办会议室开展“五强”示范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培训会。(2)社区党组织按照老河口市“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及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好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1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组织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2)太平街社区、胜利路社区、秋丰路社区三个社区党委因发展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情况作书面检查,对准备入党材料态度不认真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3)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发展党员的材料进行审核,规范发展党员的材料。
1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各村(社区)、办直单位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在全办基层党员中做好党费收缴规定的宣传工作。(2)规范核算基层党组织党费缴纳标准,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一般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前缴纳),及时完善党费收缴相关台账。
17、关于“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纪律松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问责。查营村委会无人值班情况,由办纪委对查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处理,责令其作书面检查;对明家山村党支部委员因上班时间播放手机音乐的问题进行谈话函询。(2)贾沟村党支部副书记午间饮酒问题,经办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3)对用变通方式虚增集体经济收入的辛店岗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处理,望江楼社区、拦马河社区党组织书记写出书面检查。对其他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此问题再次发生。(4)不定期对村(社区)上班工作日午间饮酒情况进行随机走访抽查。(5)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发动群众监督,对反映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无故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进行快查快办。
18、关于“办机关‘三公经费’控制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对机关2013年至2018年“三公经费”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坚持每月统计汇总“三公经费”。(2)严格执行《光化办事处机关管理制度》,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先审批后接待,每次接待都附公务接待函,派餐单注明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事由、用餐时间、用餐地点、陪餐人员等以及单位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意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3)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件精神。
19、关于“村级公务接待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对2015年至2017年,柳树湖村的村级公务接待费进行全面清理清查。(2)严肃问责。对通过变通方式入账核销公务接待费用的柳树湖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报账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办纪委对雷祖殿村虚列务工补助套取资金的党支部书记、报帐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4)组织全办村(社区)支部书记及报账员认真学习《老河口市“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河财发〔2015〕288号),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20、关于“给村干部发放电话费补助,给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干部发放换届劳务补助,党小组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问责处理。由办纪委对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的三岔路社区、徐家滩村、西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处理,辛店岗村党支部书记因其它问题一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组织专人专班对村(社区)已发放的津补贴、福利待遇进行“回头看”,逐一进行审核,已将违规发放资金清退至指定账户。(3)加强监督管理。对各村(社区)财务运行情况做到定期检查,严格审核,对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一律不予核销及时问责处理。
21、关于“光化办以‘三八’妇女节名义给女干部发放洗护用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责令办妇联负责人对此问题写出书面检查。(2)严格按照以工会名义组织活动相关规定执行,今后杜绝出现此类问题。(3)将违规发放的物品折现清退。
22、关于“光化办财政所无依据发放奖励性工资问题和无标准报销交通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光化财政所已将违规发放奖励性工资及交通费用清退至指定账户,责令光化办财政所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2)严格财务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职工福利发放标准、范围。(3)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对违规项目一律不予核销。
23、关于“违规公款购买礼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办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严禁公款购买礼品,加强监督检查。(2)认真执行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3)责令拦马河社区负责人对此问题写出书面检查。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24、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工作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对领导班子成员中4人未上报主体责任纪实本督促上交,其他6人上报的纪实本个性化责任清单填写记录不完整的班子成员将内容进行补充填报。(2)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年初制定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路径图,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将具体落实情况细化到月,真实反映履职过程和履责情况。
2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实,文件资料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管理,按照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文件办理。(2)规范发文登记,凡是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必须由办事处党委书记审签,登记备案后下发。(3)提高公文管理水平,严格程序,完善收发、运转制度,确保公文质量,维护公文的严肃性。(4)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好,办事处党委切实担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6、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由明家山村党支部对已撤销职务的原支部书记2018年3月以“支部书记”身份主持村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书面说明。(2)责令民政办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的公务员考核职称奖励工资清退至财政指定帐户。(3)开展自查。全办开展了2012年11月至2018年12月党纪政务(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的自查,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7、关于“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担当意识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问责处理。柳树湖村党支部书记、报账员因“合伙隐瞒问题真相,并企图与他人串供”与虚列支出招待费由办纪委核查,经办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报账员党内警告处分。(2)办纪委对辛店岗村党支部书记因其他问题一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光化办报账员写出书面检查,民政办报账员因其他问题一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8、关于“变造会计凭证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及时组织专班人员,对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清理检查,及时纠正错误,保证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2)责令办机关报帐员、城建办报帐员对涂改票据问题写出书面检查;光化办机关干部兼职取酬所得资金清退至市财政专户,对光化福利院报账员涉嫌违反财经纪律涂改票据、隐瞒他人兼职取酬问题,给予民政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报账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开支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原始凭证制作程序,统一将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单据及银行支付凭据作为附件装订,以便于监管、核查。对预算账和零户账,实行每月对账制度,保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4)加强财务人员《会计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法规制度学习,提高财务人员财务规范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9、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来账不清理,借款长期不清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成立清收专班,由分管机关副书记任组长,财政所、党政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班,对应收款进行清查。(2)通过梳理发现产生大额往来帐存在有记帐错误、部分欠款单位破产(合并)、部分欠款个人死亡等原因,造成大量呆帐无法处理。光化办事处已委托老河口市群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些往来帐目进行审计认定,下一步根据审计的结果进行清收和呆帐核销申请报批。此问题正在继续整改。(3)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的审批和支出,经费的使用(此项工作正在持续整改) 。
30、关于“为企业支付室内装修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万德堂王氏骨伤疗法”被列为老河口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河政法〔2016〕20号)。光化办事处弘扬非遗文化遗产,传承百年老字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壮大,2016年8月1日光化办事处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同意给予力达创业园万德堂膏药项目装修进行补贴,2016年8月15日委托海泽装饰公司对该项目所需场所进行装修,并于2017年1月支付装修补贴资金。(2)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1、关于“集体资源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由办纪委调查核实明家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涉嫌侵占集体资源问题。(2)严肃问责。对明家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涉嫌侵占集体资源问题,经办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已追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根据《老河口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审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32、关于“辛店岗村一组组长利用职务之便,冒领他人粮食补贴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问责处理。对辛店岗村一组组长因其他问题并案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追缴粮食补贴退款;对辛店岗村支部副书记和支部书记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工作失职,把关不严分别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给予支部副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处理。(2)加强各项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健全,强化村务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支农资金的运行管理机制等。(3)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纪律意识。
33、关于“违建管控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违建事实,目前光化办纪委对反馈的2018年涉及党员干部违建68人进行了入户核对,经核查比对有28名属于普通群众,40名违建的党员干部,其中2人死亡。已给予1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正在立案审查,其他23人违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在调查中发现的党员、群众违建,存在部门监管不力问题,老河口市纪委责令时任光化办事处城建办主任写出书面检查。(3)加大违建管控工作力度,巡查日志、台账做到每日责任制,当日的巡查日志、台账必须当日填写完成,发现问题当日上报;加大巡查频率,对违法建设行为保持“发现就查,抢建就拆”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五)关于精准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
34、关于“扶贫工作队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责令文化站负责人、查营村党支部书记对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检查。(2)查营村驻村工作队人社中心和光化卫生院严格按照驻村工作队要求到岗开展工作,并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制定查营村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研判贫困户具体脱贫措施,做好贫困户脱贫等工作。
35、关于“扶贫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西关村帮扶工作队光化市场监督管理所就巡察整改问题做情况说明。(2)光化卫生院帮扶队员对常相安档案资料进行整改,并对帮扶措施进行完善补充,对存在的问题做情况说明。(3)开展自查。组织12个村(社区)、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定期走访贫困户,了解贫困户近期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自包保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建档立卡资料、扶贫手册填写等内容进行完善。
36、关于“村社区扶贫举措不多,仅靠政策兜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三岔路社区属于“村改居”,人多地少,贫困户多为老、弱、病情况,三岔路社区就政策兜底情况进行整改说明,对每户贫困户开展四方会商研判具体脱贫措施。(2)冯营社区就政策兜底情况进行整改说明,制定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计划,对每户贫困户开展四方会商研判具体脱贫措施,带动贫困户有效脱贫。(3)西关村包保单位光化市场监管所对2016年扶贫帮扶计划无具体措施的问题做情况说明,制定“光化市场监管所精准扶贫工作计划”。(4)利用产业奖补鼓励贫困户大力发展传统种植与特色种养殖主动增收脱贫,2019年带动250户贫困户脱贫增收;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黄桃基地和猕猴桃种植基地,利用每亩700元价格流转贫困户土地增收,吸纳30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务工增收。
37、关于“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辛店岗村已联系供电局财务科提供光伏发电上网电费2018年(6月—9月)的票据,结算款已入村帐上。(2)责令辛店岗村党支部书记对扶贫项目管理责任不到位写出书面检查。(3)辛店岗村制定2018年光伏发电实施方案及分配计划,将贫困户受益资金1.6万元发放给10户贫困户,并将资金发放明细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8、关于“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光化办事处通过小额奖补,鼓励有劳动能力具备种养植条件的贫困户发展小规模产业,利用小额奖补带动贫困户脱贫,光化办产业发展2018年以奖代补带动贫困户263户、资金39.24万元,已将资金发放到贫困户账户上。(2)通过特色产业带动贫困增收,2018年5月10日,光化办事处与老河口市绿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在光化办雷祖殿村、贾沟村流转土地2154亩建立黄桃基地,带动该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地务工提高收入,帮扶脱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光化办事处党委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履行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身职责,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切实纠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形成干部队伍长效动态激励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整改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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