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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
    

根据老河口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1年3月29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3月30日,市委巡察组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和反馈会上讲话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金海波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27条问题,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细化为63条具体整改措施。

(二)明确责任目标,落实整改任务。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全面梳理、分类研究,经过多次反复修改,4月6日,形成了《中共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工作路线图、逐个细化整改方案,确保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眼长效管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局党组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巡察整改的整体要求,研究制定治根本、管长远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的抓好党建工作,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工作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一城两心”建设作出贡献。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存在问题

问题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对落实优抚政策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干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进行研究讨论,认真谋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退役军人工作,制定《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同时将会议精神及2021年工作要点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二是严格按照抚恤优待政策,制定下发《优抚对象信息年度核查方案》,加强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严把对象初审、复核、登记、审批关,及时更新优抚对象信息,准确发放优抚资金。

问题2、优抚慰问计划不周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监督制度,制定完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物资采购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二是合理制定慰问计划,“两节”慰问前首先召开了“三重一大”会议予以商讨慰问事宜,采取询价的方式由第三方负责物资采买,杜绝慰问物资积压浪费。

问题3、落实社保接续工作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积极与社保部门对接,加班加点审核,现养老核查率达100%,养老办结率达100%,养老缴费率达到了95%,襄阳市排名靠前;二是督促社保部门加快审核,逐人精准落实社保接续工作。5月7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集中攻坚行动的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分类施策、分组包保的方式完成。

问题4、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涉军维稳工作化解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老河口市委、市政府召开部门专题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涉军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平安办【2020】8号),对全市涉军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定76名主要风险隐患防范人员,制定化解清单,实行分组包保,明确涉军维稳属地、部门和基层职责,组专班、派专人盯防,随时掌握动态,及时化解矛盾,确保退役军人群体持续稳定;二是加强与公安、信访、政法、网信部门联访联控,注重发挥基层服务站网格化服务优势,掌握信息情报工作主动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上级通报的涉军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公安报告,第一时间核查,按规定落实包联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平稳。

问题5、烈士陵园疏于管理维护。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烈士陵园建设改造项目已纳入2021年城建规划。目前已完成项目土地征用,正在制定实施建设规划;二是2021年4月,市政府召开了两次由市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百花山整体规划建设暨烈士陵园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会,对烈士陵园建设进行安排布署,5月底绘百花山建设规划图;三是积极向部委、省厅汇报,争取建设资金,修建高规格的烈士纪念墙,将全市所有烈士姓名镌刻在烈士纪念墙上,让全市人民铭记于心,同时挖掘、收集、整理烈士光辉事迹;四是依据《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向刘学诗烈士墓碑所在地薛集镇、八路坟陵园所在地竹林桥镇下达了维护修缮意见建议函,督导乡镇作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单位,应切实担负起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维护和管理保护职责。

问题6、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老河口市退役士兵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方案》,与老河口市职业技术学校、颐高电商培训、老河口市鸿安驾驶员培训学校、襄阳市帷幄人力资源培训学校四家培训机构洽谈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每年定期组织退役士兵开展10种以上专业技术培训,确保退役士兵“学有所获,学有所长,学有所用”,更好地帮扶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二是加强退役士兵专业技能培训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退役士兵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业观念。2021年全市132名退役士兵已有93人自愿参加培训。

问题7、落实机构改革后续工作不到位,未满编运行,力量配置不匀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和军转安置方式,严格按“三定方案”配齐定编人员。二是下一步要加强对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定人定岗,人尽其责,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个较大幅度的提升。

问题8、保障落实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明确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隶属关系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全市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编制核定、隶属关系和管理职能。二是由分管局长带队,抽调权益维护股和服务中心人员组成的专班与各乡镇(街道)党委进行协调沟通,发出工作建议函,持续跟踪协调解决问题。

问题9、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最后一公里”未打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分管局长带队,抽调权益维护股和服务中心人员组成专班针对各乡镇办服务站工作人员借调和服务机构办公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发出工作建议函,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持续跟踪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各乡镇服务站已制定了具体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干净整洁,按规定清退聘请的社会人员。

问题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定了《2021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规范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使用专用记录本,每季度至少组织集体学习3次,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做到人人发言,每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按月及时整理学习资料归档成套。二是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定了《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体系、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认真分析研判防控风险点,及时上报宣传部。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职责,加大对全局意识形态的检查指导力度,规范程序和标准,建立长效制度机制。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问题。

问题1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2021年4月,局党组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工作路径图》以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个性化清单,严格按制度执行落实。二是局党组书记定期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深入分管单位和基层进行调研,检查督导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问题1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3月制定《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风廉政责任分工;二是加强对文件起草、印发的审核力度,规范文件印发程序。

问题13、自觉接受监督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商议时,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和“三重一大”监督员全程参与,进行表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做到记录全面、详实、完整,并将会议所有资料整档备案。

问题1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8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文件精神,即日起严格执行落实公务接待标准,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坚决杜绝超标准违规接待情况发生;二是查阅原始凭证,核准超标金额,已于5月底前退回财务专户1630元;三是局党组对办公室及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15、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物资采购、管理、使用制度》,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和使用。局机关已将服务中心超标准购置办公设施收回统一调配。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问题16、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8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租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的公务用车租用制度,按照规定程序租用公务用车,并做好使用登记台账,确保公车使用合理规范。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节假日车辆封停和使用报备手续。三是军休所制定《公车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实台账、公务用车加油纪实登记台帐、公务用车单车核算明细表等相关凭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车辆。   

问题17、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项资金及时入帐。优抚科将2020年春节和“八一”慰问的实际购买慰问物资的发票、慰问的签字表等原始票据交局财务核准,剩余资金及时入财局专户;军转干结余资金及时入财局专户。二是6月11日局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报账员工作岗位职责上墙,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批流程、财经纪律等财务制度管理方面的学习和运用,即日起对优抚专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社会化直达发放,杜绝违规使用资金情况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问题18、资金发放审核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优抚对象审批和优抚资金、军转干资金的发放程序,及时补充完善缺失资料,做到资金发放凭证完备、逐级审核,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二是违规领取优抚资金已追缴到位;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9、结余资金闲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与人社和财政部门核对移交资金,于4月20日将军转干结余资金和军转干慰问工作经费合划入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库集中支付账户。二是6月11日局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报账员工作岗位职责上墙,加强对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各类专项资金的审核,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问题20、机关内部管理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4月,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定《机关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考勤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局机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应急预案、信息发布、国有资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13项管理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问题21、针对性业务培训未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职工业务工作培训,增强业务水平,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结合业务职能,梳理相关业务知识,为全体机关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讲解相关业务知识,加强基层部门工作效率;三是及时对接上级业务部门,积极参与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

问题22、工作纪律松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责成脱岗人员写出情况说明,非工作原因不在岗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下发《查岗情况通报》;二是制订《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加强机关作风纪律整顿,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从严从实常态化狠抓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三是落实监察监督责任,加大处罚惩治力度,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问题

问题2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请示报告市委组织部,规范局党组分工,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纳入领导班子分工范围,做到及时更正;二是2021年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围绕主题做到人人发言,做到使用专用记录本,由专人记录;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事前报告、班子会讨论、事后报备要求执行,详细记录“三重一大”会议内容,做到监督员表态发言。

问题24、抓党建主责意识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切实加强党建主体责任制的落实,于4月初研究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1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退役军人事务职能职责,按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问题25、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按要求按程序组织召开局机关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二是4月6日军休所召开了支部委员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簿记录,通过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责任,更加严谨细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党组织各项活动,局党组领导要带头参加机关支部活动,加强组织纪律性,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四是问责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批评,并作书面检查。

问题26、党支部人员选配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军休所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的规定,按程序于2021年3月9日上午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并将选举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于2021年3月16日对军休所支部委员会换届结果进行了批复。

问题27、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9月26日局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程序,使用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二是2021年3月19日到出国(境)管理部门已办理民政局划转人员的变更备案手续;三是2020年11月已建立受处理处分人员帮扶台账,制定了帮扶措施,开展跟踪教育和日常管理;四是严格按市委组织部门规定程序,规范下发局班子领导分工文件,并及时报请市委组织部备案;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2016]23号)按政策规定程序规范招聘工作人员,完善劳务合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不断提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执行能力,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聚焦体系建设,强化服务保障,以保障国防和改革强军为目标,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就业创业扶持等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事关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加强退役军人事务资金使用管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相关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保证和促进退役军人事务事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打造廉洁队伍。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四)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退役军人事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8184106,通讯地址:老河口市航空路112号。

老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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