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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河口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来源:
    

坚持全面从严  优化政治生态

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老河口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日)

张 传 林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老河口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襄阳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政治站位,坚持全面从严,精准履职尽责,优化政治生态,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襄阳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积分评比中,我市纪委监委名列第三。

——精准助力疫情防控。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即动,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加强监督保障执行上精准发力。从严从实执行疫情防控战时纪律,成立4个督查组,深入职能部门和村组社区,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等重点工作,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对行动迟滞、作风漂浮、工作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依规依纪从严从快坚决查处。共查处违反防控纪律问题44件,问责处理73人,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40人,下发典型问题专题通报10期,涉及案例20件42人,为我市被确定为首批“低风险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积极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两谈话两报告”和政治生态报告为抓手,推动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市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严”督导活动,同时不断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6起,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6人。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作出廉政审查意见950人次。从严执行《全省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见(试行)》和《襄阳市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规则(试行)》,认真落实“九项监督措施”,向同级监督对象发出“同级监督工作提醒函”3份,督促其完成分管领域重要事项报备12份,在市委常委会上开展说案明纪活动2次。此项工作得到市委全力支持,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接受纪委监督,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我市同级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9人。着力清查违建别墅问题,对4名项目监管失职失责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针对常态化“禁渔”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先后给予原市渔政站长、副站长党内警告处分并建议免职和调离。针对餐饮浪费问题,对全市129家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食堂进行摸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整治行动,查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61起,党纪政务处分64人,组织处理31人,下发通报14期。

——标本兼治惩治腐败。始终坚持正风反腐一体从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共初核案件线索528件,立案426件,实施党纪政务处分390人。认真办理上级纪委指定管辖案件12件,办案质效得到襄阳市纪委充分肯定。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精准审慎函询7人,诫勉24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1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对已查结的案件线索,细查发案原因,细究成案土壤,总结共性规律,找出问题症结。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监察建议书4份,并跟踪督办落实到位。

——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2020年组织实施1轮常规巡察、2轮专项巡察,标志着一届市委任期内完成了对10个镇办及所辖255个村(居)、78个市直单位巡察监督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743条、移交问题线索274件,清退收缴违规资金4480万余元。聚焦整改落实,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2020年开展回访督查2次、大起底1次,专项整治1次,推动整改问题1023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373项,巡察质效显著提升,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聚焦“三大攻坚战”,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助推各项“战役”获得全胜。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大起底”和扶贫领域“四清”专项行动,排查问题线索12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65人。针对扶贫产业项目实施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纪律作风中的问题,对54名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追缴违规资金11.096万元,问责8人。结合农村“三资”监管,督促整改问题53个,问责8人。查处环保领域问题10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9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

——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注重典型引路和意识养成,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起到了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治本作用。将“十进十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结合起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组织全市8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在线测试,出动党纪法规宣传“大篷车”10余辆,拍摄廉政微视频3部、“说案明纪”警示教育专题片2部,5万余人受到党纪法规教育。督促相关案件发案单位,扎实开展“一案一教育”,引导干部持续形成守纪自觉,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从严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班子建设全面加强。持续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引领,健全完善机关工会、团委、女工委等群团组织,引导和支持其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实施“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坚持开展述学、述职、述廉“三述”活动,全员参与,全面总结,找差距,补短板,提效能。巩固派出机构改革成果,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作用有效发挥。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村级监督工作经验受到襄阳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回顾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值得肯定,同时问题仍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分析看,在一些部门和单位,管党治党还是存在“宽松软”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仍未贯通;一些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还存在死灰复燃的风险;群众对身边“微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响强烈;极少数人视党纪法规为“儿戏”,以身试法、胆大妄为;营商环境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和门好进、话好听、事难办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看,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创新能力、纪法运用能力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还不够严格,防治“灯下黑”任务依然紧迫。这些问题,都亟待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也是巩固经济回升态势、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襄阳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以“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为目标,以“清廉老河口”建设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纪法情理贯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一城两心’高质量发展,打造汉江流域滨江精致城市典范和城乡共同繁荣样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践行“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

增强政治“三力”。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既要带头学习好、贯彻好,又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学习效果。要坚决防止学习贯彻中的形式主义问题,精准运用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整改建议等方式,督促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开展“两严”检查。持续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检查,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什么,就重点监督什么;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对大搞“七个有之”“五个有的”和“两面派”“两面人”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坚决查处。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意识形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擦亮巡察“利剑”。要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在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未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再整改”,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统筹整改和成果运用,确保巡察全覆盖,回访督查全覆盖,对十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清查”,推进巡察整改处置清仓见底,确保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决不迁就,坚决追责问责;对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换届风气和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诬告陷害等行为。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两面人”混进各级领导班子和“两代表一委员”队伍,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选拔任用之责,又追究风气监督之责,确保换届期间风清气正。

(二)积极担当作为,服务发展大局。

铁纪护航抗疫。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进一步监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好中央和省市支持我市发展一揽子政策。对一揽子政策涉及的23家牵头单位92项具体任务,逐一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

巩固脱贫成果。围绕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和五年过渡期政策,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结运用脱贫攻坚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直办、领办、督办等措施,抓实落细监督保障。督促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提高发现问题、处置线索、联合办案能力,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协同贯通,增强乡村振兴监督合力。

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要求,以作风建设“服务年”为抓手,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立足职责定位,重点围绕市场环境、服务环境、执法环境、政商关系等方面内容,动态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以及对损害营商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贴身服务。对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敢于“红脸”较真,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立行立改,促进政商关系依纪依法、界限明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激励保护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和保护,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犯错误的干部。正确把握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执法与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尽责的关系,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注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正向激励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省纪委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襄阳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保护机制,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
    (三)强化正风反腐,建设清廉老河口。

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一以贯之,持续发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使之真正化风成俗。对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无论怎么隐形变异,都要露头就打,越往后处理越重,决不让其有所反弹。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厉行节约,自觉过“紧日子”。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规定,教育领导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坚持用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极协调督查、信访、审计、统计等部门和媒体力量,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同战、攻坚战。

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聚焦权力集中、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在项目建设、粮食安全、行政审批、出借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查政府债务、土地闲置、安全生产等背后的腐败问题。巩固拓展招投标领域治理成果,紧盯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土地出让、大宗采购等重点方面,推进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坚决查处“纸面”服刑等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治理,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企腐败问题。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侵占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发挥“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作用,斩断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带着热情和责任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让人民群众从正风肃纪反腐中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针对典型案例,深挖制度漏洞,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坚持一案一建议一督改,督促案发单位和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彻底整改,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警示震慑、纪法宣教、文化浸润同步发力,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正心修身、固本培元。加强“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深化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扎实开展“十进十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积极培育具有地区、行业特色的廉洁文化示范点,让党纪国法深入人心,形成廉荣贪耻良好风尚。

开展清廉创建活动。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强调建设“清廉湖北”,襄阳市委、市政府明确创建“清廉襄阳”,我市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清廉老河口”。要按照省、襄阳市及我市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深入开展创建清廉政府、清廉机关、清廉单位、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活动,形成人人讲清廉、时时守清廉、处处护清廉、群众赞清廉的浓厚氛围。要协助和督促同级党组织,将清廉单位创建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与综合目标考评、文明单位创建等结合起来,以干部队伍廉洁带动社会面廉洁,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清亲、社会清和、文化清朗的良好生态和环境。

(四)完善监督体系,彰显治理效能。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细化完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机制。深化派出机构改革,理顺派出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和被监督单位的关系,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健全派出监督与乡镇纪委属地监督有机结合工作机制,完善交叉监督、交叉巡察机制,破解基层监督力量弱、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进一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创优监督流程、提升监督能力。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逐步实现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贯彻执行《全省各级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见(试行)》《中共襄阳市委关于加强市级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两谈话两报告”制度,把同级监督工作更加有效开展起来,力争取得更多的实践和成果。完善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制度,使监督与被监督成为自觉和常态。

推动内外监督贯通协同。在内部贯通上,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案管、信访、监督检查部门与派出纪检监察组和巡察机构之间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协调协同。在外部衔接上,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同,强化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健全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程序衔接等机制,建立监督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监督精准度,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结合、同向发力。

(五)锻造纪检铁军,树立良好形象。

政治引领铸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作为纪委常委会会议首要议题和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保障业务开展,不断增强战斗堡垒的政治功能,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教育培训提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加强党史学习,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严格依照党的纪律、规矩和法定规则、程序办事,分清纪法界限、推进纪法贯通、注重法法衔接,使权力运行既规范有序又高效顺畅。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培训,重点抓好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和执纪执法综合业务平台功能优势,推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更加规范化、智能化。

德才兼备强身。统筹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坚持凭实绩用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认真办好纪检监察业务讲堂,让干部在执纪执法一线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壮筋骨、长才干,真正成为业务能手、中流砥柱。加强干部日常履职管理,完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对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培养,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做好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宣传表彰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积极性。

律己如铁净心。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严密防范纪检监察权越界脱轨。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从严从重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纪检监察干部中的“害群之马”,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进入新阶段,承载着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襄阳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推进‘一城两心’高质量发展,打造汉江流域滨江精致城市典范和城乡共同繁荣样板”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主办单位:中共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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